上海沪港建设咨询有限公司受上海烟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2019年度上海卷烟厂信息化应用系统运维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2019年度上海卷烟厂信息化应用系统运维项目
项目编号:18工060813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萌
项目联系电话:13816911593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上海烟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上海市长阳路787号
联系方式:侯钧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上海沪港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李萌、陈伯新13816911593/13918917541
代理机构地址: 宛平南路98号银座1709室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上海沪港建设咨询有限公司关于2019年度上海卷烟厂信息化应用系统运维项目(项目编号:18工060813 )
招标公告
一、上海沪港建设咨询有限公司受上海烟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委托对2019年度上海卷烟厂信息化应用系统运维项目的合格供应商进行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投标人参与竞标。
项目内容 | 价格(含税)(万元) | |
包件一: | 生产指挥系统日常运维服务 | 110 |
包件二: | 材料物测及检验系统运维服务 | 40 |
二、本次招标的合格投标人应同时满足下列资格要求:
投标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包括香港、澳门及台湾地区,简称“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并具有相应的经营范围;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无利用不正当竞争手段骗取中标,无重大经济刑事案件,未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经营异常”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在劳动保护、节能减排与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符合国家规定要求;
法定代表人不能参加采购活动时,可委托他人参加,但需提供授权委托书;
本项目不得转包和分包;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投标人与潜在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披露的单位负责人不相同,企业间不存在控股、管理关系,主要人员及股东成员不相同。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交的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各项资料:
符合上述条件的投标申请人在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携带下列资料: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
本单位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结果(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为准,查询日期不得早于招标文件起售日);
资格要求里提到的相关证明文件;
注:1) 不同投标单位间的投标文件编制人、投标事宜办理人、项目管理成员不相同。2)企业经营情况在招投标过程中发生变更的,应以书面形式及时告知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如未及时告知造成不良后果的,相关损失由投标人承担。
以上资料一律采用A4规格纸张,所有证件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代理机构留存。
四、有意向的供应商可从招标代理处得到进一步的信息和查阅招标文件。
五、有意向的供应商可于2018年11月23日~2018年11月29日(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9:30~11:30、13:30~16:00(北京时间)在上海市徐汇区宛平南路98号银座1709室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伍佰元元人民币(RMB500),售后不退。未从招标机构处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将不得参加投标。
六、所有投标文件应于2018年12月18日09:30时(北京时间)之前递交到上海市长阳路787号会议室。(具体会议室另行通知)
七、本项目的投标保证金金额为包件一:20000元人民币;包件二:8000元人民币。投标保证金的接受人为上海沪港建设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的投标保证金应于投标截止期前将保证金汇至以下账户:
帐户名称:上海沪港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上海虹桥支行
银行帐号:7311430182600083676
八、定于2018年12月18日09:30时(北京时间),在上海市长阳路787号会议室(具体会议室另行通知)公开开标。届时请投标人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招标代理机构:上海沪港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宛平南路98号银座1709室
邮编:200032
电话:13816911593/13918927541
传真:64391229
联系人:李萌、陈伯新
E-mail:lmhgzs2016@163.com
招标人:上海烟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上海市长阳路787号
邮编:200082
电话:021-61665752
传真:/
联系人:侯钧
E-mail:houj@sh.tobacco.com.cn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包括香港、澳门及台湾地区,简称“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并具有相应的经营范围;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无利用不正当竞争手段骗取中标,无重大经济刑事案件,未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经营异常”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6.在劳动保护、节能减排与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符合国家规定要求;7.法定代表人不能参加采购活动时,可委托他人参加,但需提供授权委托书;8.本项目不得转包和分包;9.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10.投标人与潜在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披露的单位负责人不相同,企业间不存在控股、管理关系,主要人员及股东成员不相同。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15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8年11月23日 09:30 至 2018年11月29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宛平南路98号银座1709室
招标文件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未从招标机构处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将不得参加投标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12月18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18年12月18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上海市长阳路787号会议室(具体会议室另行通知)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