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春市二道区视频监控工程部分农村点位建设项目已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长春市二道区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建设资金来自预算内资金,招标代理机构为 吉林省龙泰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长春市二道区;
2.2标段划分及建设规模:本项目招标共划分2个标段;
2.3招标范围:一标段:长春市二道区视频监控工程部分农村点位前端建设及监控视频数据传输专线租赁项目(详见招标文件采购清单及参数);
二标段:长春市二道区视频监控工程部分农村点位引电工程(详见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2.4采购预算:1,208,470.00元(其中一标段500,794.00元,二标段707,676.00元);
2.5计划工期:2018年12月20日开工,2019年1月20日竣工;
2.6质量标准:符合国家标准及行业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3.2投标人均需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取得合法企业工商营业执照(营业范围应包含本招标项目招标范围)。
3.3一标段投标人需具备主管部门核发的因特网数据传送资格或因特网接入资格;近三年至少有1项类似项目业绩;项目负责人应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2015、2016、2017)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近三年不亏损。提供近三个月连续依法纳税及缴纳社保证明。
3.4二标段投标人需具备国家电力监管部门核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五级及以上资质或建设厅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近三年至少有1项类似规模工程业绩;项目负责人应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2015、2016、2017)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近三年不亏损。提供近三个月连续依法纳税及缴纳社保证明。
3.5外阜投标企业需按照吉建管〔2015〕50号、吉建办〔2018〕12号文件办理相关信息登记后方可参加投标。
3.6本次招标 不 接受联合体投标。
3.7 不接受被政府列为取消投标资格期间内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8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9投标人符合财政部关于诚信管理的要求,投标人需提供通过“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用信息查询。
3.10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提供投标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查询的无犯罪记录,查询结果网页截图。
3.11本招标项目的每个环节(包括投标报名、购买招标文件、现场踏勘、投标预备会、递交投标文件、参加开标会、合同签署等过程)须是潜在投标人的唯一授权代表。相关文件和表格均应由其授权委托人签署,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更换授权委托人。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8 年11月22日至 2018 年11月28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3:00时至16:00时,在吉林省龙泰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持法人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项目负责人证书、类似项目业绩、近三年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法人授权书(或单位介绍信)、被授权人身份证,持以上所有证件原件及所有证件复印件加盖公章一套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收取费用500 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8 年12月14日 15 时30分,地点为长春市二道区吉林街道公共服务中心三楼会议室(吉林大路与吉林街交汇)。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投标保证金。
5.4 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长春市政府采购网》、《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及《东亚经贸新闻》报纸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长春市二道区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办公地址:二道区吉林街16号
联 系 人:张兴伟
联系电话:0431-84800068
招标公司:吉林省龙泰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长春市南关区蔚山路与幸福街交汇陶然庭苑19栋19楼
邮政编码:130000
联 系 人:孔桂云
联系电话:0431-88602517
监督部门:长春市二道区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0431-84658564
日期:2018年11月22日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投标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3.2投标人均需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取得合法企业工商营业执照(营业范围应包含本招标项目招标范围)。3.3一标段投标人需具备主管部门核发的因特网数据传送资格或因特网接入资格;近三年至少有1项类似项目业绩;项目负责人应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2015、2016、2017)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近三年不亏损。提供近三个月连续依法纳税及缴纳社保证明。3.4二标段投标人需具备国家电力监管部门核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五级及以上资质或建设厅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近三年至少有1项类似规模工程业绩;项目负责人应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2015、2016、2017)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近三年不亏损。提供近三个月连续依法纳税及缴纳社保证明。3.5外阜投标企业需按照吉建管〔2015〕50号、吉建办〔2018〕12号文件办理相关信息登记后方可参加投标。3.6本次招标 不 接受联合体投标。3.7 不接受被政府列为取消投标资格期间内的企业或个人投标。3.8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3.9投标人符合财政部关于诚信管理的要求,投标人需提供通过“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用信息查询。3.10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提供投标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查询的无犯罪记录,查询结果网页截图。3.11本招标项目的每个环节(包括投标报名、购买招标文件、现场踏勘、投标预备会、递交投标文件、参加开标会、合同签署等过程)须是潜在投标人的唯一授权代表。相关文件和表格均应由其授权委托人签署,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更换授权委托人。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120.847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8年11月22日 08:30 至 2018年11月28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长春市南关区蔚山路与幸福街交汇陶然庭苑19栋19楼
招标文件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报名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12月14日 15:30
五、开标时间:2018年12月14日 15:30
六、开标地点:
长春市二道区吉林街道公共服务中心三楼会议室(吉林大路与吉林街交汇)。
七、其它补充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