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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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清县消防大队设备及信息系统采购招标公告
文章来源:     发布时间:2018-11-13 15:09:18    点击数:0

开标时间:2018年12月10日10时30分
项目名称:设备及信息系统采购
机构项目编码:HB2018113120050006
项目联系人:张经理
项目联系电话:0316-2335551
采购人:永清县消防大队
采购人地址:廊坊市益昌路
采购人联系方式:18903266196
代理机构:河北筑城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石家庄市桥西区红旗大街88号翰林观天下23号楼20层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316-2335551
预算金额:421.13266万元
投标截至时间:2018年12月10日10时30分
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2018-11-14
获取招标文件结束时间:2018-11-20
获取招标文件地点:网上自行下载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或事项:其它
招标文件售价:0元
开标地点:永清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二开标室
供应商的资格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应当具备的条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下列材料:(1)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2)法定代表人证明原件(附身份证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书原件(附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该委托人需具备公司为其缴纳的社会保险凭据或证明、纳税证明(二者任选其一);(3)财务状况报告原件(2017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原件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原件)。近一年内国税或地税纳税凭证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4)社保经办机构颁发的有效期内的社会保险登记证书原件或社保经办机构出具的证明原件或近一年内缴纳社会保险凭据原件;(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6)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及相关文件要求,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若供应商存在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则不允许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供应商必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用查询记录(查询时间为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并加盖单位公章。2.合格供应商还要满足的其它资格条件(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依法注册登记的法人或其他组织;(2)投标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必须满足本项目要求,具有承担本项目的能力;(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采购数量:4
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备注: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11月14日8时30分至2018年11月20日17时30分(节假日除外)通过市场主体账号登录河北永清县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yqggzy.gov.cn)自行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项目一律通过招标文件发布网站发布澄清、修改等文件,供应商要随时登陆查看)。网上发布后即认为所有潜在投标人领取了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潜在投标人必须通过市场主体账号登录河北永清县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如未通过市场主体账号登录下载的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导致投标被否决的,自行承担责任。3、本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招投标,供应商需携带纸质版投标文件及资格审查要求的所有材料现场备查。供应商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开标后,将对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项目资格条件的投标将被拒绝,供应商应自负其风险费用;提供虚假材料的将进一步追究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