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诚博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北京市消防总队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火灾监控视频证据采集辨识管理系统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火灾监控视频证据采集辨识管理系统
项目编号:ZX181ZN045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任文斌、崔会芝、黄东亚、柴艳
项目联系电话:010-83274075 010-83274074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北京市消防总队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南小街1号
联系方式:蔡警官、010-82215624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华诚博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任文斌、崔会芝、黄东亚、柴艳 、010-83274075 010-83274074
代理机构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外大街10号庄胜广场中央办公区北翼18层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采购内容 | 数量 | 供货地点 | 简要技术需求 |
火灾监控视频证据采集辨识管理系统 | 1项 | 采购人指定地点 | 火灾视频分析处理系统、视频资料管理平台、视频快速采集系统、中心管理服务器、视频资料存储设备、网络交换机采购,具体内容详见技术需求 |
详见附件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2) 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④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⑥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3) 近三年内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4) 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 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7) 法律、行政法规、招标文件关于“合格投标人”的其他条件。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88.7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8年11月13日 09:52 至 2018年11月28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外大街10号庄胜广场中央办公区北翼18层
招标文件售价:¥3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获取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12月04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18年12月04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外大街10号庄胜广场中央办公区北翼17层
七、其它补充事宜
详见附件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节约能源、保护环境、促进中小企业及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使用信用记录结果、《自主创新产品政府首购和订购管理办法)、《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工作的通知)政府采购政策具体落实情况详见招标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