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编号: SXLF14103420181102FJ0012-1
2.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汾西县永安镇、对竹镇、团柏乡、僧念镇、和平镇垃圾中转站建设项目已由汾西县发展改革和经济信息化局以汾发改审批发【2018】11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汾西县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建设资金由县财政解决,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3.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3.1该工程建设地址位于汾西县永安镇后加楼村、对竹镇对竹村、团柏乡下团柏村、僧念镇僧念村、和平镇和平村,由山西国建工程设计有限公司设计。
3.2该工程主要概况:项目总占地面积2500㎡,总建筑面积400㎡,每座垃圾中转站日转运垃圾能力18t。建设内容包括垃圾压缩中转车间,配套建设水、电设施、道路、场地硬化、绿化,购置一体式垃圾压缩箱、勾臂车、垃圾液收集箱、卷帘门、配电箱、除臭、通风、清洗设备等。
3.3投资额:约731.67万元
3.4计划工期:180日历天
3.5本次施工招标范围:汾西县永安镇、对竹镇、团柏乡、僧念镇、和平镇垃圾中转站建设项目施工图纸设计中的全部工程内容。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其中,拟派往本工程的项目经理须提供相关专业的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并提供建造师本人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建造师。
4.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11月7日至2018年11月1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3: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在临汾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临汾市政务服务中心大楼三层,地址:锣鼓桥东侧滨河东路北延约500米)报名。投标人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受托人现场报名,报名时须携带:(1)企业法人委托书和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受托人必须是派往本工程的建造师);(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原件、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企业税务登记证原件(或者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原件);(3)企业资质证书原件或复印件(复印件须清晰,以备扫描二维码);(4)企业工程规费计取标准证书原件(以山西省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站或临汾市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管理站出具的为准);(5)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6)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7)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8)拟派往本工程的建造师须提供相关专业的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原件、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及身份证原件;(9)拟派往本工程项目技术负责人须提供相关专业的中级及以上职称证原件;(10)投标人近五年承担过至少一项同类型工程(以同一工程的合同(协议书)、中标通知书(备案)、竣工验收证明为依据);(11)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截图(包括单位、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12)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查询记录(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日期内)的网页打印件;(13)投标人承诺书承诺内容:投标人报名时提供的以上所有资料均真实有效,如有虚假,自愿放弃投标资格。
以上所有证件,需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三套,并胶装成册。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2018年11月7日至2018年11月1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3:00时至17:00时,携带单位介绍信前往临汾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临汾市政务服务中心大楼三层地址:锣鼓桥东侧滨河东路北延约500米)购买招标文件。
6.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伍佰元,售后不退。
6.3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贰拾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3日内寄送。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8年12月4日15时0分
递交地点:临汾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三楼1开标室1评标室。
7.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山西招投标网、临汾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网、临汾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临汾城建信息网发布。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汾西县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邮 编:031500
联 系 人:贾宏
电 话:13994022211
招标代理机构:中昕国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邮 编:710000
联 系 人:张南
电 话:18735945592
地 址: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凤城十二路首创国际城第26幢1单元25层12502室
开 户 行:临汾建行解放西路支行
账 号:14050171615400000078
2018年11月6日
2017年12月5日
电话:400-83653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