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湘阴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技改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EPC)已由湘发改能源【2018】525号文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单位自筹。招标人为光大现代环保能源(湘阴)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国鼎和诚招标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湘阴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技改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EPC)
2、建设规模:建设2条300吨/天生活垃圾处理能力的焚烧生产线,年处理生活垃圾21.9万吨,配备2条300吨/天的机械炉排炉,1台15兆瓦汽轮发电机组。房屋总建筑面积为20336.01㎡。建构筑物主要为主厂房(附屋):一(五)层,火灾危险性类别丁类,建筑面积17088.55㎡,建筑高度50.3米;烟囱:火灾危险性类别丁类,建筑高度80米;综合水泵房:火灾危险等级戊类,建筑面积471.6㎡,建筑高度6.8米;冷却塔:建筑高度10.3米;渗沥液处理站:火灾危险性等级戊级,建筑面积1654.36㎡,建筑高度12.3米;飞灰固化养护车间:火灾危险性类别戊类,建筑面积744㎡,建筑高度26.3米;其余建构21‘+’筑物包括坡道、生产消防水池、油罐区、地磅房、升压房、初期雨水收集池、SNCR间、污水处理装置等。结构形式主要为主厂房(附屋):钢筋混凝土柱+轻钢屋面,钢结构柱+网架结构屋面;抗震等级二级。烟囱为急束式钢烟囱,综合水泵房、油罐区、渗沥液处理站冷却塔、地磅房等为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抗震等级三级,飞灰固化及养护车间为排架结构,抗震等级三级。本次招标工程项目投资估算为10413.98万元。
3、建设地点:湘阴县文星镇漕溪港街道办事处秃峰村。
4、工期要求:自承包合同签订起从详细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竣工并验收合格共计16个月。
5、质量要求:工程设计满足现行的建筑工程建设标准、设计规范和招标文件要求的设计深度;施工质量达到合格工程标准。
6、施工保修要求: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279号发布的《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的有关规定实行工程保修,缺陷责任期为24个月。
7、勘察和设计范围主要包括:完成满足符合项目技术要求的所有地勘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初勘、详勘及施工勘察),递交合格的勘察报告及相关后续服务工作;本项目方案设计优化、初步设计(含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预算文件编制及项目建设期后服务工作(含各阶段的报批、报建、施工招标和施工现场等配合工作)。
施工招标范围(土建部分)主要包括:辅助燃料系统、烟气处理系统、供水系统、主厂房及设备基础、附属工程、附属生产工程、厂区性建筑等(具体以实际签订合同为准)。
8、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一个标段。
9、招标方式:采取设计、施工总承包(EPC)模式。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2、投标人须具备的企业资质:
(1)设计资质要求: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具备市政行业(市政公用)甲级资质;(2)施工资质要求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企业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拟任项目总负责人(即EPC项目经理)为施工项目部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资格。
4、拟任设计项目负责人须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拟任施工项目负责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拟任施工技术负责人具有市政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专职安全员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投标人应按照国家和省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标准以及湘建建[2015]57号文《湖南省建设工程施工项目部和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管理办法》规定配备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本招标项目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数量不得低于湘建建[2015]57号文规定的最低配备标准,即至少项目负责人(即项目总负责人)1人、项目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3人、安全员3人、质量员2人。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不得同时在其他建设工程项目中任职。
5、拟任本次投标的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和其它关键岗位人员必须是投标人在职人员,须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连续6个月(2018年4月至2018年9月)由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
6、本次招标接受不超过二个法人组成的联合体参加投标,牵头人为施工单位。联合体各成员间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和协议中承担的义务和法律责任;联合体投标人除了需满足上述要求以外,同时需满足以下资格条件:
(1)联合体各成员都必须是财务自主、独立核算、有独立的经营权和决策权的独立法人;
(2)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及责任;联合体协议书中应明确联合体各方拟承担工作量的内容和比例,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各成员的法定代表人都应在联合体协议书上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3)联合体各成员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否则,其所有投标无效;
(4)联合体协议书中必须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合法代表联合双方成员负责本工程投标活动,并处理与投标和中标有关的一切事务。本项目的法人授权委托书须由联合体各方的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5)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牵头人提交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约束力;
(6)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四、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定标。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入围投标人产生办法为合格入围法。
五、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投标保证金为捌拾万元整,由联合体牵头人的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
2、交纳时间:2018年12月12日中午12时前(含),以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支付系统到账时间为准。
3、交纳方式:投标保证金应以投标人银行账户转账等非现金形式递交。
帐户名称: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投标人在网上可自行选择保证金专户银行账户。
帐号:投标人随机获取对应本项目(标段)投标保证金子账号
(1)投标人在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ggzy.yueyang.gov.cn)选择“投标单位登入”(首次登入需注册,完成注册并绑定投标人CA等相关手续后进入交易系统),投标人选择对应项目进行投标操作,生成对应本项目(标段)的投标保证金子账号。该账号为投标人缴纳本项目(标段)投标保证金的唯一账号,请注意保密。(投标人必须办理湖南CA数字证书才能完成登入及后续操作)
(2)投标人在提交保证金时,应按照随机获取的保证金子账号信息准确填写银行账单(投标保证金只能从投标人的银行基本户转出),投标人可通过登入系统查询保证金到账及退还情况。
4、CA数字证书办理
湖南省数字认证服务中心有限公司(民兴路与狮子山南路交叉口)庙坡碧玉湾(南门)43号门面,电话:0730-8181828。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1、投标人须委派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总负责人,如联合体投标须委派联合体牵头人法定代表人或拟任本项目的施工项目负责人)持以下资料原件和加盖投标人(如联合体投标,为联合体各方)公章的复印件(装订成册)一份进行报名:
(1)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
(2)有效的联合体协议书(仅联合体投标的提供);
(3)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方)营业执照副本;
(4)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方)资质证书副本(或可扫描二维码的证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5)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企业基本户开户许可证;
(6)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7)拟任施工项目负责人建造师注册证书和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8)拟任本次投标的关键岗位人员、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为项目总负责人)以及项目设计负责人必须是相应企业在职人员,须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近6个月(2018年4月至2018年9月)由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
(9)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注册建筑师证、技术负责人职称证、施工员证、专职安全员证及安全员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质量员证及其身份证原件;
(10)湖南省外设计或施工企业均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2、在投标报名时间内,投标人未按要求委派人员到场的或未按要求提供资料或提供资料不全的,其报名将会被拒绝;
3、报名时间及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18年10月29日至2018年11月2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5:00时至17:00时(节假日休息,北京时间),逾期不受理。
4、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地点:国鼎和诚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岳阳市青年中路398号恒泰大厦南栋十三楼)。
5、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份,现金购买,售后不退。
6、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应于按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时间以书面方式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问。
七、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为2018年12月13日14时30分,地点为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民兴路与狮子山南路交叉口西南角丘山大厦)。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注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3、投标人必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本项目的项目总负责人)亲自到场参加投标,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和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
九、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湘阴县建筑施工管理站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联系电话:0730-2223693。
十、联系方式
招标人:光大现代环保能源(湘阴)有限公司
联系人:曹庆华
电话:13924610113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国鼎和诚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岳阳市岳阳楼区青年中路398号恒泰大厦南栋13楼
联系人:任丹
电话:0730-8630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