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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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8国道改造照明及交通设施工程(第二标段)招标公告
文章来源:     发布时间:2018-10-29 17:05:34    点击数:0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108国道改造工程,已由太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并住建字【2018】201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太原市基础设施工程建设处,资金来源为市本级政府筹措解决。项目已经报建且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照明及交通设施工程第二标段进行公开招标。

二、工程概况及招标范围
1.工程概况:108国道改造工程(阳曲镇收费站—阳曲县双阳路),道路全长约11.98公里,规划红线宽40-46米。建设内容包括:照明土建、安装及变配电工程,交通设施土建工程等。本次施工招标共分为2个标段,其中:
第二标段: K5+0400—K11+980,全长约6.58公里,工程投资额约1600万元。
2.招标范围:工程施工图纸范围内全部内容的施工。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有效的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10月29日9时00分至2018年11月2日16时30分(北京时间),登录《太原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官网(http://zjw.taiyuan.gov.cn)首页【公共服务】-【投标报名】栏目报名。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2018年10月29日9时00分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太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官网(http://zjw.taiyuan.gov.cn)首页【公共服务】-【招标投标】栏目,凭机构数字证书通过【投标单位入口】登录太原市建设工程电子招标投标平台获取招标文件及其他招标资料。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11月19日9时30分投标人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太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官网(http://zjw.taiyuan.gov.cn)首页【公共服务】-【招标投标】栏目,凭机构数字证书通过【投标单位入口】登录太原市建设工程电子招标投标平台上传投标文件并打印“网上递交投标文件回执”。
2.开标地点:太原市为民服务中心四层B区(太原市万柏林区南屯南街1号)开标厅。
3.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网上递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招标公告发布媒体: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或《山西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太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官网》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太原市基础设施工程建设处
联 系 人:周女士
电     话:0351-5604575
地    址:太原市大同路80号
招标代理机构:山西友和信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李女士
电       话:0351-4137988
地      址:太原市新建南路1号中铁三局集团科技研发中心9层901室
  电 子 邮 件 :hxdzb126@126.com
  开 户 银 行:华夏银行太原水西门街支行
帐       号:49302100018081001563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