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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能源集团准能集团、胜利能源等2018年7月第二批生产用车采购 采 购 招 标 公 告
文章来源:     发布时间:2018-10-25 15:45:11    点击数:0

1.招标条件
    国家能源集团准能集团、胜利能源等2018年7月第二批生产用车采购招标人为神华物资集团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于自筹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备采购进行公开招标。项目招标编号为:CSIEZB180205858
本项目采用全电子招投标方式。
2.招标范围     


本项目招标范围包括招标货物一览表中生产用车的供货、运输及相关服务。(具体标包划分、交货时间、交货地点及设备名称、型号等技术参数见附表《招标货物一览表》)。

招标货物一览表

包次号

包内序号

货物名称

规格

单位

数量

需求单位

交货地址

交货时间

1

1-1

皮卡车

国五,汽油,四驱

1

神新能源

神新宽沟煤矿

合同签订后1个月

1-2

皮卡车

国五,汽油,四驱

3

国神集团

黑龙江宝清县朝阳区

合同签订后1个月

1-3

皮卡车

国五,柴油,四驱

4

神宁集团

宁煤石槽村煤矿

合同签订后1个月

1-4

皮卡车

国五,柴油,两驱

4

神宁集团

宁煤能源公司

合同签订后1个月

1-5

皮卡车

国五,汽油,四驱

2

大雁集团

大雁矿建公司

合同签订后1个月

1-6

皮卡车

国五,汽油,四驱

2

乌海能源公司

乌海焦化厂

合同签订后1个月

2

2-1

电动堆高车

  2

2

准能集团

大准铁路机务段

合同签订后1个月

2-2

内燃叉车

  2.5

1

神皖能源

安徽马鞍山万能达电厂

合同签订后1个月

2-3

电动叉车

  2.5

1

国华投资公司

巴彦淖尔(乌拉特中旗)风电有限公司

合同签订后1个月

2-4

内燃叉车

  10

1

国华电力

国华舟山电厂

合同签订后1个月

2-5

电动叉车

2

1

国华电力

国华九江电厂

合同签订后1个月

2-6

内燃叉车

  5

1

国华电力

国华九江电厂

合同签订后1个月

2-7

电动堆高车

  2

1

准能集团

准能资源开发公司

合同签订后2个月

2-8

内燃叉车

5

1

准能集团

准能生产服务中心

合同签订后2个月

2-9

内燃叉车

30

1

准能集团

准能设备维修中心

合同签订后3个月

2-10

电动叉车

3

1

准能集团

准能设备维修中心

合同签订后6个月

2-11

内燃叉车

15

2

准能集团

哈尔乌素设备维修中心

合同签订后3个月

2-12

内燃叉车

3.5

1

准能集团

哈尔乌素选煤厂

合同签订后1个月

2-13

电动托盘搬运车

2

1

国神集团

上榆泉煤矿

合同签订后1个月

2-14

电动堆高车

2

1

国神集团

上榆泉煤矿

合同签订后1个月

2-15

电动托盘搬运车

2

1

国神集团

上榆泉煤矿

合同签订后1个月

2-16

内燃叉车

  5

1

神东煤炭

马家塔总库

合同签订后2个月

2-17

内燃叉车

  3

2

神东煤炭

神东矿业服务公司维修队

合同签订后1个月

3

3-1

除尘车

除尘设备所用电动机防爆等级Exd IIBT4,防爆电动机设备应取得中国国家煤矿安全标志证书和“MA”标识牌

1

胜利能源

内蒙古锡林浩特市北郊

合同签订后3个月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 投标人必须是有能力履行招标内容要求和提供招标货物及服务的专业制造商或制造商针对项目唯一授权的经销商,不允许同一品牌的制造商和其授权经销商同时参加同一包标的投标。 (3)第1包皮卡车,其投标人的所投产品必须满足国五排放标准,具备上牌条件。 (4)第2包叉车投标人若是制造商,其注册资本金不得低于人民币2亿元,投标人若为授权经销商,应提供符合上述要求的制造商的注册资本金的相关证明。 (5)第3包除尘车,其中除尘设备所用电动机要采用防爆电动机,防爆等级为Exd IIBT4,防爆电动机设备应取得中国国家煤矿安全标志证书和“MA”标识牌,投标人应在投标时提供相关证明。 (6)投标人无中国国家有关部门所界定的腐败或欺诈行为。投标人在项目评标期间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具体认定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网(shixin.court.gov.cn)或国家发展改革委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检索结果为准。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投标人组成联合体投标。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购标前必须在“神华招标网”(http://www.shenhuabidding.com.cn)完成神华集团供应商注册,注册方法详见本公告附件一。
    购标途径: 投标人请登陆神华招标网的投标人业务系统,在“购标申请”菜单中根据要求上传购标资料,并在线进行招标文件购买。 网上购标请于2018年10月25日 13时30分2018年11月01日 15时30分购买招标文件。 未按本项目招标文件获取途径领购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500.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编制
    由于本项目采用全电子的方式进行招标,投标人需要从神华招标网下载投标文件编辑器及相关操作手册进行操作,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1)、 登录到神华招标网投标人业务系统: http://www.shenhuabidding.com.cn/bidhy。
    2)、点击右上方“帮助中心”按钮,下载《工程公司招投标系统用户手册-电子标(投标人手册)》。
    3)、点击右上方“组件下载”按钮,在弹出的页面中下载“神华招投标网驱动安装包”及“神华招投标网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并安装。
    4)、投标人须办理CA数字证书方可参与神华电子招投标项目,CA数字证书办理流程详见本公告附件二。
    5)、投标人须按照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中要求进行投标文件的编制。 《工程公司招投标系统用户手册-电子标(投标人手册)》中以下章节为重点章节,请投标人务必详细阅读。
    1.1--1.7章节(系统前期准备)
    1.9章节 (CA锁绑定)
    2.5章节 (文件领取)
    2.9章节 (开标大厅)
    3.1章节 (安装投标文件制作工具)
    3.2章节 (电子投标文件制作)
6.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11-19 09:00(北京时间)。
    6.2 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投标形式。投标人应登录神华招标网投标人业务系统,并根据招标文件投标须知中要求进行投标文件(电子投标文件编制注意事项详见本公告附件一)。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将不予受理。
    6.3开标地点:神华招标网。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神华招标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8.其他

9.联系方式

招标人:神华物资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鎏
电话:010-58133409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神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3号国华投资大厦6层
邮  编:100007
联系人:赵英臣
电  话:010-58131171
传  真:010-58132371
电子邮箱:13707614@chnenergy.com.cn
网址:http://www.shenhuabidding.com.cn

中国神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
2018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