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石家庄市城市轨道交通1号线二期工程多联机空调采购项目,招标人为石家庄市轨道交通有限责任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政府投资,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石家庄市城市轨道交通1号线二期工程多联机空调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招标编号:HBCT-180964-001。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石家庄市城市轨道交通1号线二期工程,线路起于一期工程终点站洨河大道站,沿秦岭大街、新城大道敷设,至终点东洋站。线路全长约13.246km,均为地下线。共设车站8座,设停车场一座,为南牛车场。
本工程每座车站均为设备管理用房设置冗余变频多联分体空调系统,以备夜间运行、通车调试以及空调水系统故障时使用。
2.2 建设地点
石家庄市。
2.3 招标范围
石家庄市城市轨道交通1号线二期工程8座地下车站的变频多联分体空调系统供货、安装及调试。(详见招标文件供货要求“用户需求书”)
2.4 标段划分
一个标段。
2.5 交货地点
施工现场地面,或招标人指定地点,投标人负责卸货。
2.6 交货期
暂定2018年12月01日前,最终交货时间由招标人确定。
2.7 质保期
24个月(从试运营开始之日起)。
2.8 质量要求
符合国家规范、标准及招标文件供货要求(用户需求书)。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
3.1.1投标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企业,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是投标产品的制造商或由制造商就本项目唯一授权的代理商,具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
3.1.2投标人所投的多联分体空调须具备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
3.1.3投标人须具有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若投标人不具备本项资质,可与一家具有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的企业组成联合体。
3.2财务要求: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冻结、接管和破产状态。
3.3业绩要求:
3.3.1若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为制造商,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2013年1月1日至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接受港澳台地区或境外业绩)至少承担过一项(一个合同为一项)大型公共交通工程或大型公共建筑且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200万元人民币已投运多联分体空调供货业绩。
3.3.2若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为代理商,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2013年1月1日至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接受港澳台地区或境外业绩)至少承担过一项(一个合同为一项)大型公共交通工程或大型公共建筑且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150万元人民币已投运多联分体空调供货业绩;同时所投制造商2013年1月1日至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接受港澳台地区或境外业绩)至少承担过一项(一个合同为一项)大型公共交通工程或大型公共建筑且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200万元人民币已投运多联分体空调供货业绩。
3.3.3业绩证明材料须以业绩合同及业主出具或签认的能够证明已投运的的文件为准,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多联分体空调品牌须与本项目所投多联分体空调品牌一致,否则视为无效业绩。
3.4其他要求:
3.4.1投标人(联合体各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本项目中同时投标。
3.4.2同一品牌产品的制造商或代理商本项目只接受一家投标。
3.4.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须在联合体协议书中明确各联合体成员的权利义务及分工。已组成联合体的单位不能再与其他单位组成联合体或以自己名义单独参加投标,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形式须为投标产品的制造商或代理商与安装施工企业联合,牵头人须为投标产品的制造商或代理商。牵头人须为本项目的产品质量、供货等负全部责任。
3.4.4下列单位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1)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2)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4)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注:1号线二期工程的监理人为:深圳市中弘策工程顾问有限公司、北京希地环球建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河北冀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北京磐石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中铁华铁工程设计集团有限公司、嘉诚环保工程有限公司;1号线二期工程的投资建设单位为: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8 年 09 月 21 日至 2018 年 09 月 28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9 时 0 分至 11 时 30 分,下午 14 时 30 分至 17 时 0 分(北京时间,下同),在 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大厅(石家庄市新华区石清路9号河北公共资源大厦) 持单位介绍信及联合体协议书购买纸质招标文件。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0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1日内寄送。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备注: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必须于报名截止时间前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注册登记并通过资格确认(需提前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www.hebpr.cn)进行注册,并按照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有关规定携带相关资料前往交易中心现场进行资格确认,详见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通知公告栏里“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招标代理机构及投标人(含政府采购供应商)进行注册登记的通知”,详询0311-66635531)。已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理处通过资格确认的投标人可直接报名并购买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8 年 10 月 25 日 9 时 0 分,地点为 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11 开标室(石家庄市新华区石清路9号河北公共资源大厦)。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石家庄市轨道交通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石家庄市裕华区秦岭大街116号
联系人:吴杉、张亚茜
联系电话:0311-66520676、0311-66520678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省成套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石家庄市桥西区工农路486号
联系人:阎子立、王越、赵露伟
联系电话:0311-83086977、13703213985
电子邮件:13503319055@163.com
招标监督电话:0311-83086978
石家庄市轨道交通建设办公室纪检审计科:0311-665201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