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岳阳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业务用房建设项目勘察、设计经岳阳市发展和改革局以岳发改审〔2017〕49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岳阳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岳阳市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勘察、设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质条件的投标单位参加投标。
一、工程概况:
1.1、项目名称:岳阳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业务用房建设项目勘察、设计。
1.2、项目概况:岳阳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业务用房建设项目位于岳阳市湖滨八仙台,该项目总用地面积20398平方米,净用地面积1717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39346.6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26823.2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12523.4平方米)。项目总投资估算24011.35万元(实际投资额以财政评审结论为准)。
1.3、项目地点:位于岳阳市湖滨八仙台。
1.4、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1.5、招标范围:
1.5.1勘察部分:完成满足符合项目技术要求的所有地勘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初勘、详勘及施工勘察),提交合格的勘察报告及相关后续服务工作;
1.5.2设计部分:本项目建筑方案设计、方案设计优化、初步设计(含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预算文件编制及项目建设期后服务工作(含各阶段的报批、报建、施工招标和施工现场等配合工作)。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包括:总平面设计、建筑、结构、水电、消防、弱电、暖通、亮化、市政给排水、道路、绿化景观等专业设计,海绵城市、装配式建筑、绿色建筑等专篇设计。
1.6、设计工期为135日历天:①中标后20日内完成建筑方案设计优化及地勘工作;②在完成地勘及方案优化后45日内完成初步设计及配合审查通过;③初步设计审查批准后60日内完成施工图设计、配合施工图报审,完成预算文件编制及配合报审;④施工图经审查后10日内完成补充、修改。各阶段设计进度应满足业主建设进度要求,具体实施中再根据业主批准计划落实。总进度要求以满足业主要求为原则,业主有权根据相关情况需求调整进度要求。
1.7、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事业或企业单位,且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处于有效期内,省外企业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中介服务企业入湘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2.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并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勘察综合资质或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类甲级资质。
2.3、拟任项目设计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具有国家壹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证书和高级技术职称,且注册证书与投标单位必须一致。拟任项目勘察负责人应具有相关专业(岩土工程)高级工程师职称或国家注册岩土工程师资质。
2.4、投标人拟任本项目专业设计负责人不少于6人(至少包括建筑、结构、给排水、电气、暖通及相关专业)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2.5、参与本次投标的授权委托人、项目设计负责人、项目勘察负责人及项目组成员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近6个月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如投标人为事业单位,可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近6个月相应的编制管理部门出具的在编证明代替),不允许任何形式的资质挂靠。
2.6、企业近三年没有因腐败或欺诈行为而被政府或业主宣布取消投标资格。
2.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8、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须由设计单位和勘察单位共同组成,联合体牵头人为设计单位,联合体成员数量不超过两个,联合体成员须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和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勘察综合资质或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类甲级资质。
2.8.1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其他方应全权委托联合体牵头人,以联合体牵头人的身份共同参加本次招标的投标。尽管委任了联合体牵头人,但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2.8.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
2.8.3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应当出具授权委托书,授权同一人作为委托代理人办理招投标事宜。
2.8.4联合体协议书和授权书须由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共同签署并加盖公章。
2.8.5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约束力。
2.8.6除非另有规定或说明,本公告中“投标人”一词也包括联合体各方成员。
三、资格审查方式及评标办法: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评标办法:本项目采用建市[2008]63号文件规定的“百分制综合评估法”评标、定标。
四、报名方式及澄清:
4.1、报名时间:本项目投标报名实行网上报名制度。投标人请于2018年9月12日至2018年9月18日17:00时(北京时间,节假日休息)自主登录岳阳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网(区县)进行网上报名,报名时间段内网络自动受理,逾期不予受理。并由法定代表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持网上报名回执单和以下原件:
(1)法定代表人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项目设计负责人职称证和注册证书、专业设计负责人和其他专业人员的职称证或注册证书、项目勘察负责人职称证或注册证书、以上所有人员职工近6个月养老保险证明、联合体协议、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有效的入湘施工登记证(在有效期内)。(注:此项中身份证只需提供复印件)。于2018年9月12日至2018年9月18日 (每日8:30-12:00,15:00-17:30)到湖南博达方仁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岳阳市青年东路富兴鹏城14栋301-303室)购买招标文件,逾期不予受理。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
(3)澄清答疑采用书面方式。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在法律法规规定的最短时间内书面通知,工程现场踏勘由投标人自行安排,招标人不召开投标预备会。澄清答疑由各投标人书面自由提问,招标代理机构在质疑截止后统一收集,形成答疑纪要提交审核,审核通过后书面通知。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时间按法律法规规定的最短时间。
五、投标保证金
5.1、投标保证金金额为:捌万元整
5.2、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为:2018年10月8日中午12:00时,以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支付系统到账时间为准;(咨询电话:0730-2966626)
5.3、 交纳方式:投标保证金应以投标人银行账户转账等非现金形式递交。
账户名: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投标人在网上可自行选择保证金专户银行账户
账 号:投标保证金子账户的获取
(1)投标人在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ggzy.yueyang.gov.cn)选择“投标单位登入”(首次登入需注册,完成注册并绑定投标人CA等相关手续后进入交易系统),投标人选择对应项目进行投标操作,生成对应本项目(标段)的投标保证金子账号。该账号为投标人缴纳本项目(标段)投标保证金的唯一账号,请注意保密。(投标人必须办理湖南CA数字证书才能完成登入及后续操作)
(2)投标人在提交保证金时,应按照随机获取的保证金子账号信息准确填写银行账单(投标保证金只能从投标人的银行基本户转出),投标人可通过登入系统查询保证金到账及退还情况。
5.4、CA数字证书办理
湖南省数字认证服务中心有限公司(民兴路与狮子山南路交叉口)庙坡碧玉湾(南门)43号门面,电话:0730-8181828。
六、设计补偿
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招标人不给予任何设计补偿,对未中标申请人不作解释说明。
七、勘察设计费
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应承诺以岳阳市财政评审办审定的项目建安预算金额为基数,按照国家计委、建设部《关于发布<工程勘察设计收费管理规定>的通知》(计价格[2002]10号)文件规定标准下浮,具体费用以财政评审结论为准。该报价包括了招标范围内的所有费用(含后续服务费及专家评审费用),投标报价部分未作出承诺的视为不合格投标人。
八、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
8.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10月9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8.2、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地点: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民兴路与狮子山南路交叉口西南角丘山大厦);
8.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4、投标人必须派法定代表人持法定代表人证明资料及本人身份证原件或派法定代表授权委托代理人持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名的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投标文件和资格审查资料原件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如以联合体投标的,需持须由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共同签署并加盖公章的联合体协议书和授权书,否则不予受理。
九、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岳阳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网》(区县)、《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十、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接受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招标投标监管机构监督。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岳阳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联系电话: 0730-8758617。
十一、其它
投标人对本公告有异议可向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招标投标监管机构提出。
十二、联系方式
招标人:岳阳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岳阳市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地 址:岳阳市南湖大道
联系人:周磊、张俊杰
电 话:0730-8691360
采购代理机构:湖南博达方仁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葛元辉
电 话:0730-8220568(办)、13975083030
公司地址:岳阳市青年东路富兴鹏城14栋301-303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