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桦甸市乡镇自然屯连屯路项目(八道河子镇、二道甸子镇、横道河子乡、金沙镇、公吉乡、红石砬子镇、夹皮沟镇)经桦甸市发展和改革局以桦发改审批【2018】149号、桦发改审批【2018】150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桦甸市城市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内容:(1)本项目涉及4个乡镇,由19条路组成,全长28.583公里,其中金沙乡4.49公里;横道河子乡4.524公里;二道甸子镇6.033公里;八道河子镇13.536公里。新建水泥混凝土路面119773平方米,特殊路基处理29延米,防护设计1922延米,设计浆砌片石边沟222延米,设计桥梁249米/11座,涵洞59道,平面交叉35处,设计护栏1180延米。
(2)道路全长45.013公里,路面宽度在3.5m—6m之间。其中公吉乡31.161公里;红石砬子镇1.373公里;夹皮沟镇12.478公里。
2.2工程建设地点为:桦甸市八道河子镇、二道甸子镇、金沙镇、横道河子乡内;桦甸市公吉乡、红石砬子镇、夹皮沟镇内。
2.3招标范围:相关建设范围内的施工图设计、勘察、施工、采购、安装、验收、资料、竣工图归档、政府各类验收等工程内容,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并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同时承担施工过程所需审批手续的办理和相关协调工作,并保证施工安全,以及为使工程具备竣工交付条件所需办理的各项相关手续及管理服务。
2.4工期(包含设计周期):2018年9 月21日至2019年7月31日
2.5 质量标准:设计深度标准必须符合相关设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相关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等相关文件的规定。勘察标准必须符合国家现行相关工程勘察规范的要求。建设标准须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工程交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是独立法人资格并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总承包投标申请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或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上一年度信用综合评价中获得优良等级的施工总承包企业,可以在其资质证书许可范围内开展工程总承包业务,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施工单位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近三年(2015年-2017年)有过类似本招标项目及规模的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能够按照合同约定对工程项目的设计、勘察、施工实现全过程总承包。
3.3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或公路工程专业国家注册壹级建造师资格及高级工程师职称,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5拟派出的项目管理人员,应无在建工程,否则按废标处理;注册建造师中标后需到本项目招投标监督主管部门办理备案手续。
3.6外埠投标企业需取得《外埠入吉建筑企业单项工程信息登记表》。
3.7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8投标人须在中国裁判文书网自行查询本公司行贿犯罪记录,且提供查询页面截图并加盖公章作为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
3.9投标企业的认定: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业绩认定(包括建筑企业业绩和项目经理业绩),应当采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平台”)工程项目信息中的业绩。在省域外的业绩认定,必须是通过互联网且不需任何权限即可在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查询得到,其他网站查询的业绩不予认定,而且查询到的数据应能满足招标项目的要求。
3.10开标现场的施工投标代表必须是本单位贰级建造师及以上人员(A、B证或相应资质人员),其他人员不得作为公司的投标代表进行投标,经查并确认存在授权企业以外人员投标的将对其做限制投标或停止投标处理。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参与吉林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交易项目的投标人,一律在吉林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jlsggzyjy.gov.cn)进行网上报名,报名时间:2018年8月22日到2018 年8月26日16时止.
4.2符合要求的投标人申请人请于2018年8月22日到2018年8月26日到吉林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缴纳平台使用服务费,下载招标文件。其他途径获取的招标文件开标时一律按无效投标处理。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开标时间及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18年9月13日14时00分,递交地点(即开标地点):吉林市解放西路16号政务服务中心七楼704开标室;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将不予受理。
5.2 本工程采取网上招标、网上投标。各投标单位使用“吉林市公共资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的投标文件(资格审查材料等)符合网上开标要求才可获得进入评标阶段。开标期间必须携带CA锁及电子标书光盘(备份),同时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递交纸质投标文件。评标过程中以电子标书为主,纸质标书为辅。
5.3 电子投标工具下载:登录“www.jlsggzyjy.gov.cn→下载中心→电子投标工具及操作手册”进行下载;技术支持咨询联系电话: 0432-63688321、4009980000、13578503829、15143209036。
5.4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需按照有关规定总承包投标单位提供人民币29万元,保证金必须从申请人基本账户转出;保证金交纳银行:吉林环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政务服务中心支行,账户名称:吉林恒源工程管理服务有限责任公司,账号:0720622011015200000258。
5.5到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少于三个的,招标人重新组织招标。
5.6当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超出招标人设定的控制价时,该投标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吉林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jlsggzyjy.gov.cn)(同步推送至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和中国招标投标服务平台)、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吉林省建设信息网及吉林市城乡建设委员会网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桦甸市城市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桦甸市桦甸大街3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