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2月5日
电话:400-8365317
注册 登录
当前位置: 首页> 工程招标 > 招标公告
宁乡市S209线宁横段安全生命防护工程施工项目招标公告
文章来源:     发布时间:2018-08-20 16:03:24    点击数:0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宁乡市S209线宁横段安全生命防护工程施工项目已由宁乡市发展和改革局以宁发改投【2018】70号文件批准建设,施工图设计已由宁乡市交通运输局以宁交字【2018】188号批准,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宁乡市公路管理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1.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宁乡市S209线宁横段安全生命防护工程施工项目

2.2建设地点:宁乡市S209线宁横段,起点为S209白马桥街道侯旨亭,白马大道与宁灰公路交叉口,终点为横市镇。

2.3建设规模:宁乡市S209线宁横段安全生命防护工程施工项目全长32.77公里。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道路隔离设施、交叉口安全优化、车速管控工程、沿线标志标线优化、智慧交通设施等工程。

2.4工程造价:本项目投资估算约为3985.90万元。

2.5工期要求:3个月。

2.6质量要求:符合《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竣(交)工达到合格标准。

2.7保修要求:按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2000年第279号令)规定进行保修。

2.8招标范围:宁乡市S209线宁横段安全生命防护工程施工项目,详见工程量清单和施工图纸。

2.9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1.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 //glxy.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3.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公路安全设施分项二级及以上资质(有效期内)。(详见附录1)。

3.3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具有公路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交通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无在岗项目。(详见附录5),在湖南省以外行政区域工商登记注册的投标人,项目经理、项目总工必须属于在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登记备案人员

3.4企业在近五年内(以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60个月内为有效)至少独立完成过一个及以上长度不小于20公里的二级及以上公路交通安全设施工程类似业绩,施工内容须同时包含标志、标线、护栏等内容,并经交(竣)工验收合格(详见附录3)(施工业绩查验以交通运输部或湖南省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发布的信息为准,投标单位提供原件(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及交(竣)工验收证书<或交(竣)工验收备案表>)及交通运输部或湖南省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发布的网站截图备查)。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分)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分)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或两个以上法人,所有利益相关企业的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3.7根据湘交基建〔2011〕358号规定,招标人不接受存在《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资格预审文件》(2018 年版)“投标人须知”第1.4.3项情形之一的潜在投标人、公路工程信用评价结果最近1年(2017年)被湖南省交通运输厅评为D级、最近2年(2016、2017年)连续被湖南省交通运输厅评为C级、最近3年(2015、2016、2017年)连续被湖南省交通运输厅评为B级及以下的施工企业不良行为记录的潜在投标人投标。

3.8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投标保证金

4.1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伍拾壹万壹仟元整(¥511000.00元);

4.2投标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前(含)。投标保证金要求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含)到达专用账户(以托管银行到账日期为准)。

4.3投标保证金交纳方式:投标保证金可以银行转账、银行电汇、银行汇票和银行投标保函等方式提交。

4.4投标人采用银行转账、银行电汇、银行汇票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应以投标人自身名义通过其基本账户一次性足额提交到如下专用账户(投标保证金托管专户):

户    名: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

开户银行:建行长沙潇湘支行

账    号:本项目(标段)《投标保证金子账号信息单》获取的子账号

4.4.1请投标人登录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ggzy.changsha.gov.cn)查阅本项目招标公告获取投标保证金账号,查阅项目(标段)《投标保证金子账号信息单》(可下载和打印),该信息单中注明的投标保证金子账号为投标人提交相应项目(标段)投标保证金的唯一账号;

4.4.2投标保证金应以投标人自身名义提交,其名称应与投标单位的名称一致,不得以分支机构等其他名义提交。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由牵头人递交;

4.4.3投标人应按照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投标保证金子账号获取操作说明”获取本项目(标段)对应的账号信息,在提交投标保证金时,应按照《投标保证金子账号信息单》中所获取的信息正确填写,不得填写项目及标段名称,投标人递交投标保证金后可登录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点击“投标保证金”按钮查询保证金到账及退还情况;

4.4.4项目开标时,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以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信息平台提供的《投标保证金到账信息公示表》为准。

4.5投标人采用银行投标保函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请投标人登录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浏览“办事服务”栏目中《投标保证金银行保函提交和退还流程清单(暂行)》,按要求办理相关事项。

4.5.1投标人应按所投项目(标段)在本单位银行账户开户行申请办理银行投标保函,保函必须填写受益人和申请人的全称,并与招标人和投标人名称一致。保函一律采用全额保函,保函生效时间应为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保函有效期应与投标有效期一致。

4.5.2投标人应将银行开具的对应所投项目(标段)的保函原件单独密封,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与投标文件一起提交。投标文件中应包含保函的扫描件或复印件。

4.5.3投标人和担保人对银行投标保函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负责。

4.5.4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负责保函原件的签收、核对和保管工作,负责填制《银行投标保函保证金提交信息公示表》,并将保函提交情况向开标会议公示。

4.6因投标人原因,未按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提交评标委员会否决其投标。

5、招标文件及有关资料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从2018 8  20 起(北京时间,下同)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ggzy.changsha.gov.cn)进行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图纸、工程清单及招标控制价。通过网络下载,其招标文件、图纸及招标控制价与书面招标文件、图纸及招标控制价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2投标人须先登陆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 (网址:http://ggzy.changsha.gov.cn)按相关操作说明办理CA数字证书,填报企业基本信息完成注册后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

6、招标文件澄清及答疑

6.1不统一组织答疑会和现场踏勘。

6.2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应于2018 8 24日17:00(北京时间)前以不署名的方式登录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答疑专区”提出,过期不予受理;澄清与答疑文件(不含问题的来源)于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答疑专区”发布。

6.3在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的任何时候,招标人可主动地或在解答投标人提出的问题时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

  6.4澄清与答疑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投标人应及时浏览相关网站,掌握招标人对该项目澄清和答疑的发布信息,敬请获得招标文件的所有投标人关注,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人不负任何责任。

  6.5招标文件、澄清与答疑文件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布的文件为准。

7、资格审查办法:资格后审。

8、评标方法:本次评标采用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

9、投标文件的递交

9.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 2018年 9  17  9 时 00 分(北京时间),地点为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相应开标室(长沙市岳麓区岳华路279号)。

9.2召开开标会议时,投标人必须派法定代表人持法定代表人证明身份原件和本人身份证原件(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即项目负责人)持授权委托书原件、本人身份证原件)、投标文件和资格后审资料原件(如有)准时参加开标会议。

9.3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10、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

《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www.bidding.hunan.gov.cn

《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ggzy.changsha.gov.cn

11、投标人基本信息入库

11.1根据长发改[2013]197号文精神,本项目投标人资格审查一律以长沙市投标人基本信息库公布信息作为依据,投标人应当及时按《关于进一步加强长沙市投标人基本信息库入库工作的通知》(长发改[2012]816号)文件规定办理完成长沙市投标人基本信息库入库工作;库内无相关信息的,将被评审为不合格或记零分处理(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原件的除外)。

11.2根据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转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规范使用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的通知》的通知(湘建监督[2016]111号)文要求,投标人基本信息入库时不需提供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原件,但应提供与原件一致的复印件,投标人应对其资质证书复印件和原件的一致性负责。评标时评标委员会可通过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二维码查询企业资质情况。

入库地点: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长沙市岳麓区岳华路279号,岳华路与府中路交汇处)

投标单位未按上述要求提供或提供不齐全或审查不合格的,由评标委员会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为不合格投标人,不得进入下一轮评审。

12、本次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宁乡市交通运输局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电话:0731-87840979。

13、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宁乡市公路管理局

联系地址:宁乡市花明北路

联系人:刘先生

电  话:0731-87837095  

 

招标代理:华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宁乡市玉潭街道春城北路春城佳苑12栋308室

联 系 人:戴先生、王女士

电    话:15111033487、137390902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