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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江干渠(增城博罗交界至大埔围水库下库段)黑臭河涌整治工程勘察设计 招标公告
文章来源:     发布时间:2018-08-20 11:17:19    点击数:0

1.1    项目概况

1.1.1  工程名称:三江干渠(增城博罗交界至大埔围水库下库段)黑臭河涌整治工程勘察设计

1.1.2  工程位置:广州市增城区增江街

1.1.3  设计范围:本项目为三江干渠(增城博罗交界至大埔围水库下库段)黑臭河涌整治工程勘察设计,主要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工程勘察、工程测量、工程物探(含管线探测)、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和报建,编制初步设计概算并通过财政评审中心审批,取得施工图审查合格证及通过行政主管部门的备案,现场指导与服务,协助编制竣工图等工作。

1.1.4  专业内容: □道路工程、桥梁工程、城市隧道工程、排水工程、

给水工程、照明工程、公共交通工程、

城镇燃气工程、□热力工程、水利工程、■相关配套设施。

1.1.5  项目批准文件:相关文件

1.1.6  资金来源:由区财政资金安排解决

1.1.7  建设规模:本项目新建配套载污管管径为DN500,管道总长约1962米,DN200~300管道总长约6557米,新建配套污水泵站(250吨/天),河涌清淤9513立方米,堤岸修复治理河段长500米,其中新建宾格石笼挡墙1000m,新建人行道500m。项目总投资约3982.05万元,其中工程费用约3123.50万元。

1.1.8  设计合理使用年限:按设计规范年限

1.1.9  招标范围:工程勘察(岩土工程勘察、工程测量、工程物探(含管线探测)、方案修改及修改、初步设计及概算、施工图设计、编制施工图预算、现场服务、■工程验收、■建设期间图纸变更修改现场指导与监督

1.1.10前期服务机构名称: 广州市公用事业规划设计院   

[注释] 如果前期服务机构参加本次投标,应将本公告发布前最终完成的工作成果(含电子文件)在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的同时提供给所有投标人参考,否则前期参与的服务机构中标无效。

 

1.2    资格审查合格条件

1.2.1  申请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1.2.2  申请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

1.2.3  申请人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以下(1)和(2资质。

(1)设计资质: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公用行业设计丙级(或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行业(排水工程)专业设计丙级(或以上)资质;

(2)勘察资质: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和工程测量)丙级或以上资质

1.2.4  投标人已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企业信息登记,本项目负责人是本企业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业信息登记中的在册人员。

1.2.5  申请人委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给排水专业工程师资格或以上。

1.2.6  其他专业负责人需具备注册执业资格,或者本专业(含相近专业)高级技术职称,或者中级技术职称从事本专业工作10年以上。

1.2.7  申请人没有处于被本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

1.2.8  投标申请人业绩要求(□需要 / 不需要):

投标申请人自         日(近3年或以上)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承担过类似业绩(类似业绩是指达到第1.2.3条所述资质方能承接的项目)。需同时提供如下资料:

(1)中标通知书或项目审批部门出具的免招标的相关证明;

(2)设计合同;

(3)初步设计审查证明或施工图审查备案证明。

 

注:广州地区业绩的中标通知书应由以下单位确认: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及其分部、前广东省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前广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前广州市番禺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招标中心)、前广州市花都区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前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前从化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前增城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其他地区业绩的中标通知书应由当地的有形建筑市场确认。

1.2.9  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需要 /  不需要):

项目负责人自               日(近3年或以上)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承担过类似业绩(类似业绩是指达到第1.2.3条所述资质方能承接的项目 )。需同时提供如下资料:

(1)中标通知书或项目审批部门出具的免招标的相关证明;

(2)设计合同;

(3)初步设计审查证明或施工图审查备案证明。

    注:广州地区业绩的中标通知书应由以下单位确认: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及其分部、前广东省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前广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前广州市番禺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招标中心)、前广州市花都区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前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前从化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前增城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其他地区业绩的中标通知书应由当地的有形建筑市场确认。

 

1.2.10 关于联合体投标:

如投标人组成联合体,联合体应当在投标报名前组成,应以具备相应设计资质[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公用行业设计丙级(或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行业(排水工程)专业设计丙级(或以上)资质]要求的企业为牵头人,并签定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联合体成员不超过2个。投标人拟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应为牵头人正式员工。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投标报名截止后联合体增减、更换成员的,其投标无效。参加联合体的各成员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1.3    投标报名

1.3.1  公告发布、投标报名及发售招标文件时间: 2018 年8月20日9时30分至 2018 年 8月24日16时00分;

投标报名及发售招标文件地点: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开始接收投标报名及发售招标文件,投标报名及发售招标文件时间不得少于5日,并从发售招标文件结束后开始计算备标时间。

招标文件费500元,由招标代理单位收取。报名单位转账至以下账户:

账户名:广州筑正工程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账户号:8221 0154 8000 00182

开户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开发区支行

注:本项目实行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报名,不接受现场报名(参加投标报名之前,投标人应查询本企业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企业信息登记的状态,确保一切信息都是真实的、在有效期内的,以免出现相关信息不能被使用。上述情况有可能导致投标信息无法录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信息系统。如出现上述情况,投标人有可能失去投标机会,因其可能所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承担。电子招投标操作流程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最新版操作指引)。

 

 

1.3.2递交投标文件时应提交下列资料:

(1)填妥并盖章的《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二份,表格可从www.gzggzy.cn服务指南栏目下载。

(2)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原件一份(若联合体投标)(格式见招文附录)。

(3)购买招标文件费用转账凭证。

注:以上资料不全的,或未按上述1.3.1点要求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完成网上报名的,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有权拒收其投标文件。

1.3.3  在规定的报名期间,报名的申请单位不足3名时,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有权:

1)发布公告延长接受报名时间。在延期报名时间内,已报名申请单位的资料仍有效并可自行补充资料,未报名的申请单位可根据公告的约定参与报名。

2)依法重新招标。

1.3.3  申请人报名时,如遇到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阻挠,可以径直向招标管理机构投诉。

 

1.4    费用

1.4.1工程勘察设计(含设计费、勘察费、预算编制费)最高投标限价为177.74万元。

 其中:工程设计费最高投标限价暂定为107.81万元。

工程勘察费(含岩土工程勘察,工程测量,工程物探)最高投标限价暂定为59.15万元。

预算编制费暂定为10.78元。

岩土工程勘察费用参照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建设部2002年颁布的《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计算,下浮率为0%~20%(投标人在下浮率范围内自主报价)。在合同实施期间工程测量费按实际完成工作量调整,但费率浮动幅度不变。工程测量、工程物探(含管线探测)费实行政府指导价参照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建设部2002年颁布的《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计算,下浮率为0%~20%(投标人在下浮率范围内自主报价)。在合同实施期间、工程物探(含管线探测)费按实际完成工作量调整,但费率浮动幅度不变。

工程设计费参照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建设部2002年颁布的《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计算。设计费下浮率为0%~20%(投标人在下浮率范围内自主报价),在合同实施期间设计费按建设规模和设计工作量调整,但费率浮动幅度不变。投标人在附录6中报价不得超过此限额。

最终以财政评审后的建安费为计费基数和各相关计费系数进行结算,下浮率不变(按投标时所报下浮率),且结算金额以财政评审价为准。

 

1.4.2  市财政投资项目应实行限额设计,初步设计的建设内容和建设标准不得超过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的范围,编制初步设计概算不得超过经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总投资。

       政府固定资产投资应当坚持估算控制概算,概算控制预算,预算控制决算的原则。

1.4.3  未中标单位经济补偿及补偿金额

本工程不设未中标单位经济补偿,投标费用由投标人自理。

□本工程设未中标单位经济补偿。中标价=工程勘察设计费总额+未中标单位经济补偿总额(未中标单位经济补偿包含在中标价内),中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评审排序,在收到招标人的第一笔预付款后分别向未中标单位支付经济补偿(含税金等):

评审排序第2名    万元;

评审排序第3名    万元;

评审排序第4名    万元;

评审排序第5名    万元;

…………

其余投标人费用自理。

注:1.如果招标失败,则当次不向未中标单位支付经济补偿。2.招标人和中标人有权在实施方案中参考使用获得经济补偿的所有投标方案成果的部分内容。

 

1.5    工期

1.5.1  设计工期:中标人应在中标后40日内完成初步设计,初步设计批准后45日内完成招标图(施工图)设计,施工图设计文件经审查发现问题后5工作日内完成补充、修改。如果延误工期,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的误期损害赔偿费每天为最终合同价格的0.3%;误期损害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为最终合同价格的30%。

1.5.2  勘察工期:合同签订后,承包人收到发包人发出具备进场条件的的通知起计 30   日内提交勘察成果文件。如果延误工期,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的误期损害赔偿费每天为最终合同价格的0.3%;误期损害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为最终合同价格的30%。

 

1.6    其他事项

1.6.1  投标时是否需要提交设计模型:

1.6.2  招标项目的电子地形图及相关资料由投标人自行收集投标人可通过http://maps.google.com选择satellite(卫星图象)观察本项目的周边环境。

1.6.3  投标报名费人民币100元,交纳后不予退回,由交易服务机构开具发票。

1.6.4  购买招标文件每套人民币500元,由收款机构开具收据,售后不退

1.6.5  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内容有异议的向招标人书面提出。

异议受理部门:广州市增城区人民政府增江街道办事处

异议受理电话:020-82718300

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增城区增江街东桥东路8号

 

1.6.6  本公告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1.7   招标人

 

1.7.1 名称:广州市增城区人民政府增江街道办事处

1.7.2邮政编码、地址:511300

1.7.3 联系人:陈工

1.7.4 电话(手机)号码:020-82718300

1.7.5 传真号码:

1.7.6 电子邮箱:

 

1.8   招标代理机构

 

1.8.1 名称:广州筑正工程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1.8.2 邮政编码、地址:广州市黄埔区水西路197号敏捷广场D3栋17A

1.8.3 联系人:林工

1.8.4 电话(手机)号码:020-82165699

1.8.5 传真号码:020-82165652

1.8.6 电子邮箱:truzem@163.com

 

1.9  交易服务机构

 

1.9.1 名称: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增城交易部

1.9.2 邮政编码、地址:  510635/增城区荔城街增城大道2号金河湾3栋108

1.9.3 电话(手机)号码:

1.9.4 传真号码:

1.9.5 网址:http://

 

1.10   招标管理机构

 

1.10.1 名称:广州市增城区水务局

1.10.2 邮政编码、地址:511300 增城区荔城街园圃路4号

1.10.3 电话(手机)号码:020-82639502

1.10.4 传真号码:020-82639502

1.10.5 网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