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2018-2019年度华东油气分公司泰州采油厂零星地面工程框架采购项目无损检测已由华东油气分公司泰州采油厂以立项审批表函2018-07号批准立项,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华东油气分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中国石化集团招标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2018-2019年度华东油气分公司泰州采油厂零星地面工程框架采购项目无损检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项目名称:2018-2019年度华东油气分公司泰州采油厂零星地面工程框架采购项目。
2.2招标项目类别:无损检测。
2.3建设地点:泰州市周边、东台、兴化、溱潼、黄桥、海安、金湖等境内。
2.4建设投资:项目总投资合计约4000万元,无损检测招标项目估算合同金额共约30万元,单项工程无损检测费小于8万元。
2.5计划工期:自合同签订完成之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为止。
2.6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7标段招标范围:2018-2019年度华东油气分公司泰州采油厂零星地面工程,包含产能建设、地面设施技改、安全隐患工程治理、地面设施的维护维修等涉及的无损检测服务,主要的检测方式为射线、超声波、渗透等。
2.8项目重点和难点:
(1)工作量的不确定性;
(2)工作时间的不确定性;
(3)工作的不连续性。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备以下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
(2)持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相应资质证书:
①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核准证(无损检测机构B级及以上),获准从事射线照相检测(RT)、超声波检测(UT)、液体渗透检测(PT)等工作;②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资质认定计量认证证书;③省级环境保护部门颁发的辐射安全许可证。
(3)持有有效的质量管理、环境管理、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4)2015年以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有油田或长输管道或站场或集输管道工程无损检测项目业绩,单项合同额不低于50万元(含50万元,框架合同以合同结算总金额为准);
(5)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足够资产及能力并有效地履行合同。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派以下人员在本项目合同期内不得兼职其他项目,人员资格要求为:
(1)项目经理应具有机电类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具有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持有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检验检测人员证(无损检测人员),取得射线照相检测(RT)Ⅱ级及以上、超声波检测(UT)Ⅱ级及以上从业人员资格;持有特种设备检验检测人员注册执业证书(注册于投标人单位,包含所需专业及级别),2015年以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有油田或长输管道或站场或集输管道工程无损检测项目项目经理执业业绩,单项合同额不低于10万元(含10万元,框架合同以合同结算总金额为准);
(2)技术负责人持有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检验检测人员证(无损检测人员),取得射线照相检测(RT)Ⅲ级和超声波检测(UT)Ⅲ级从业人员资格;或具有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持有特种设备检验检测人员注册执业证书(注册于投标人单位,包含所需专业及级别)。2015年以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有油田或长输管道或站场或集输管道工程无损检测项目技术负责人执业业绩,单项合同额不低于10万元(含10万元,框架合同以合同结算总金额为准);
(3)对应检测项目(RT、UT、PT)专业检测人员持有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检验检测人员证(无损检测人员),取得对应检测项目专业Ⅰ级及以上从业人员资格;持有特种设备检验检测人员注册执业证书(注册于投标人单位,包含所对应检测专业及级别)。2015年以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有油田或长输管道或站场或集输管道工程无损检测项目专业检测人员执业业绩,单项合同额不低于10万元(含10万元,框架合同以合同结算总金额为准)。
3.4本次招标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5投标人应慎重考虑并决策是否参与本招标项目的投标。若下载了招标文件后决定不参与投标,请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5天前书面通知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否则招标人将按照《中国石化建设市场诚信体系管理办法》相关条款的规定给予限制投标的处理(特殊原因及不可抗力的情形除外)。
4.注册、报名、申领电子印章与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获取
4.1本招标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标投标的方式,通过中国石化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网(以下简称交易平台)在线完成发标、投标、评标等工作。
4.2潜在投标人须登录交易平台进行注册、报名、申领企业CA数字证书的电子印章(以下简称CA章)、下载招标文件等。
(1)获取时间:2018 年8月17日 8 时 30 分至 2018 年8月23日17时00分。
(2)获取截止时间: 2018年8月23日 17 时 00 分。
4.3投标人请按照以下时间、地点购买招标文件:
(1)购买时间:2018 年8月17日至2018 年8月23日(工作日,每天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 分,下午13时30分至16时30分)。
(2)购买地点:江苏省南京市六合区新华东路9号中石化工程部南京项目管理中心7楼717室。
4.4招标文件售价:每套人民币1000元,售后不退。
4.5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交的证件(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法人公章):
(2)购买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购买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开户银行许可证复印件及开户银行的联行号;
(5) 购买人的纳税人识别号、税务登记地址、电话、开户行及账号等增值税开票信息(盖法人公章)。
4.6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5.投标保证金
5.1招标人不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
6.投标文件编制及递交
6.1编制:投标文件须采用“中国石化投标文件制作软件”进行编制。
6.2递交时间:
(2)不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和纸质投标文件:2018年9月20日 08 时 00 分至 2018年9月20日 9时00分。
6.3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9月20日9时00分。
6.4递交地点:
(1)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中国石化建设工程电子交易系统线上递交(投标人保存文件上传成功回执,递交时间即为上传成功回执时间)。
(2)不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和纸质投标文件:江苏省南京市化学工业园区沿河南路109号4楼中国石化集团招标有限公司南京分部开标室。
7.开标
7.1开标时间:2018年9月20日9时00分。
7.2开标地点:中国石化集团招标有限公司南京分部4楼开标室。
7.3开标地址:江苏省南京市化学工业园区沿河南路109号4楼中国石化集团招标有限公司南京分部开标室。
8.定标
本项目选定一个中标人。当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9.其它
9.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不作经济补偿。
9.2请投标人注意:在开标前自己的身份应对其他投标人保密。
10.招标人
名称: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华东油气分公司;
地址:泰州市海陵区南通路99号;
邮编:225300;
联系人:张雪美;
电话:18012096239/13952619026
电子邮箱:zhangxm.hdsj@sinopec.com
11.招标代理机构
名称:中国石化集团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江苏省南京市化学工业园区沿河南路109号4楼;
邮编:210048
联系人:李源;
电话:025-57785481/13813992986;;
电子邮箱:liy@sinopec.com。
12.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中国石化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网(https://ebidding.sinopec.com)和国家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13.公告发布期限
本公告发布期限:从本公告规定的招标文件下载时间起,到下载截止时间止。
14.特别提醒
根据中国石化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要求,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
标形式,投标人需要登陆中国石化建设工程电子交易系统(以及简称交易系统)进行网
上报名,否则无法进行评审。已办理入库的潜在投标人,请登录交易系统进行报名,报
名成功后前往招标文件规定的购买地点购买招标文件。未办理入库的潜在投标人,需登
陆交易系统办理入库事项,入库后进行报名,报名成功后前往招标文件购买地点购买招
标文件。登录网址 https://ebidding.sinopec.com/。
因本项目采用在线开标,开标前需要录入相关信息,建议投标人提前 60 分钟到达,
因投标人延误导致开标前无法进行系统确认,相关责任由投标人负责。
本项目采用电子全流程招标,投标人需用中石化电子招投标系统投标软件,制作投
标文件,在线递交投标文件。开标前,请投标人提前做好企业 CA 申领。开标时需自行
携带电脑,自备无线网络、企业 CA 参与投标,进行投标文件解密。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石化集团招标有限公司南京分部
2018年8 月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