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正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受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宁德支队物资采购办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电子设备采购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电子设备采购
项目编号:FZZB-2018-12-1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林小姐
项目联系电话:13073957631、13073957531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宁德支队物资采购办
地址:宁德市
联系方式:陈警官/0593-2225001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法正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林小姐;13073957631、13073957531;E-mail:ndfzzb@163.com
代理机构地址: 法正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宁德分公司【宁德市东侨大道6号(九龙商城)4幢2层2-E】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合同包 | 项目名称 | 用途 | 数量 | 预算价 (元) | 简要技术指标 |
1
| 电子设备采购 | 办公 | 1批 | 274700 | CPU核数(核):四线程G4560;其它详见招标文件要求。 |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凡具有法人资格,有能力提供招标货物和服务境内的制造商或供应商(投标人须提供合格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2) 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下列证明材料:A、财务状况报告(1.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提供经审计的上一年度的年度财务报告。2.若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投标人,提供该半年度中任一季度的季度财务报告或该半年度的半年度财务报告。 ※无法按照第1、2条规定提供财务报告复印件的投标人(包括但不限于: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投标人、成立年限不足半年的投标人),应提供资信证明复印件以及开户(基本存款账户)许可证复印件)。近六个月内任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近六个月内任一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或者提供依法免税的主管部门出具的相应证明材料、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主管部门出具的的证明材料;)B、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①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投标人提供办公场所的场地证明材料(属于自有产权的提供产权证复印件;非自有产权的提供场地租赁合同复印件,租赁期限不少于一年);②具备专业技术能力:投标人提供具有履行本合同的专业技术人员的材料。C、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所规定的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D、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次投标。须提供本项目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①“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②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其上述信用记录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网页打印件或截图;(3)投标人在投标时须提供检察院出具的投标单位及其法人代表和投标代表在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或声明函);(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以下简称:“告知函”)由投标人向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检察院申请查询,具体以检察院出具的为准,若从检察机关指定网站下载打印或截图告知函,则告知函应为从前述指定网站获取的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否则投标无效,有效期内的告知函复印件(含扫描件)、打印件(或截图),无论内容中是否注明“复印件无效”,均视同有效。)(4)投标人所投产品中属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范围的,投标人所投产品必须是最新一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内产品,并提供所报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在最新一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所在页复印件,否则投标无效。且台式计算机性能参数须与最新一期节能清单附件中所列的性能参数相一致,必须提供所投台式计算机在最新一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台式计算机性能参数》中所在位置复印件,否则投标无效;(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方式投标;(6)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合格的投标人。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27.47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8年08月14日 08:30 至 2018年08月21日 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法正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宁德分公司【宁德市东侨大道6号(九龙商城)4幢2层2-E】
招标文件售价:¥1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直接至我司办理的,须至我司填写购买招标文件登记表;异地供应商购买招标文件者须按公告提供的开户名、开户行、账号及本公告的要求,电汇或转账相应的金额到本公司账户,同时将电汇或转账底单复印件及贵公司所参加的投标项目名称、招标文件编号、公司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手机、传真和公司地址填写清楚并加盖公章送至(或发送至招标文件指定邮箱)本公司购买标书地点(节假日期间请将报名函发送至本招标文件指定电子信箱)。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09月04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18年09月04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法正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宁德分公司【宁德市东侨大道6号(九龙商城)4幢2层2-E】
七、其它补充事宜
1、招标文件购买费专户、投标保证金账户、采购代理服务费账户:
开户行:工行宁德东侨支行
账 号:1407700419008134636
开户名:法正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宁德分公司
2、本公告的公告期限为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财政部、工信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2、《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3、其他具体详见招标文件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