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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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吉林省税务局省局机关办公楼购置电梯及改造安装工程项目(一标段)(公开招标)
文章来源:     发布时间:2018-08-13 11:04:31    点击数:0

.招标条件 本项目国家税务总局吉林省税务局省局机关办公楼购置电梯及改造安装工程项目(标段)已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国家税务总局吉林省税务局,建设资金为109.9万元。依据吉林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管理工作办公室下达的采购计划,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1.1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吉林省税务局省局机关办公楼购置电梯及改造安装工程项目(标段) 2.1.2招标编号:CCKSTC-18ZFGC0064-1 2.1.3采购计划编号:项目采购X[20180704]-2075号 2.1.4招标范围和内容:局部楼板拆除及重建,局部加固(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1.5工程预算:109.9万元 2.2  工程建设地点:长春市南湖大路1518号 2.3 计划工期:2018年9月10日至2018年11月10日 2.4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建筑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 3.2 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特种工程(结构补强)专业承包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近三年(2015年至今)具有类似业绩至少一项,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或具备高级工程师职称,拟派出的项目经理应无在建工程,否则按废标处理。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5 外埠企业需按照吉建办【2017】57号文件办理入吉备案登记,备案登记成功后方可参与投标;外埠企业拟投入本项目人员亦需符合吉建办【2017】57号文件规定。 3.6  投标企业参加政府活动中需查询信用信息记录方可参加(详见财库【2016】125号)。 3.7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813日至2018年817(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每日8:30至16:00(北京时间,下同),到吉林省政府政务大厅4楼长春市科胜招标投标代理有限公司窗口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1000元,售出不退。 4.2购买招标文件须提供下列材料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项目经理证及安全考核证或职称证书、类似项目业绩中标通知书或合同、被授权人身份证、法人授权委托书、近半年缴纳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的凭据;近半年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近三年(2015-2017年财务审计报告、外埠投标人备案证明材料、参加政府活动中需查询信用信息记录方可参加(详见财库【2016】125号),上述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一套。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93日上午10:30时,地点为吉林省政府政务大厅4楼开标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投标人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采购预算(招标控制价)2%的投标保证金。 5.4 有效投标人不足法定人数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5.5 当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超出招标人设定的采购预算(招标控制价)时,该投标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吉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联系方式   人:国家税务总局吉林省税务局 人:罗先生    址:长春市东南湖大路1518号 联系电话:0431-81895278             招标代理机构:长春市科胜招标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高新区宇光街399号 开户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一汽支行 投标保证金账户名称:长春市科胜招标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投标保证金账号:694984013 联系人:曾工 电话:0431-88525198 E-mail:keshengzhaobiao@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