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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五站、滨二首站原油处理系统隐患治理工程项目 无损检测招标公告
文章来源:     发布时间:2018-07-27 10:23:30    点击数:0

 1.招标条件  

滨五站、滨二首站原油处理系统隐患治理工程项目已由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关于胜利油田分公司滨五站、滨二首站原油处理系统隐患治理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胜利油田分公司滨南采油厂,招标代理机构为中国石化集团招标有限公司胜利分部。建设资金来自银行贷款和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银行贷款70%、企业自筹30%。滨五站、滨二首站原油处理系统隐患治理工程项目无损检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项目名称:滨五站、滨二首站原油处理系统隐患治理工程项目。

2.2建设地点:山东省滨州市,滨五联合站位于202国道以东1km;滨二首站位于202国道以南1km。

2.3建设规模:(1)滨五站原油处理规模80×104t/a(2200t/d),液量处理规模376×104m3/a(10300m3/d);(2)滨二首站原油处理规模55×104t/a(1500t/d),液量处理规模120×104m3/a(3500m3/d)。

2.4建设投资:12901.59万元,其中本项目合同估算金额88万元(含税)。

2.5计划工期:299天(自工程开工日期始至交工验收止)。

2.6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7标段招标范围:本工程施工阶段中的无损检测业务。

2.8投标人可任意选择/标段投标,但最多可中标/个标段。

2.9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备以下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

(2)持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相应资质证书: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核准证(无损检测机构A级),获准从事射线照相检测(RT)、超声波检测(UT)、磁粉检测(MT)、液体渗透检测(PT)等工作;

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资质认定计量认证证书;

    省级环境保护部门颁发的辐射安全许可证;

(3)持有有效的质量管理、环境管理、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4)2015年以来有无损检测单项合同额80万元(含)以上,油田场站、储罐安装工程的无损检测项目绩;

(5)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足够资产及能力并有效地履行合同;

(6)其他/。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派以下人员在本项目合同期内不得兼职其他项目,人员资格要求为:

1)项目经理应持有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检验检测人员证(无损检测人员),取得射线照相检测(RT)级及以上、超声波检测(UT)级及以上、磁粉检测(MT)级及以上、渗透检测(PT)级及以上从业人员资格;持有特种设备检验检测人员注册执业证书(注册于投标人单位,包含所需专业及级别)2015年以来有无损检测单项合同额80万元(含)以上,油田场站、储罐安装工程无损检测项目项目经理执业业绩;

(2)项目技术负责人持有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检验检测人员证(无损检测人员),取得射线照相检测(RT)Ⅲ级和超声波检测(UT)Ⅲ级从业人员资格;或具有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持有特种设备检验检测人员注册执业证书(注册于投标人单位,包含所需专业及级别)2015年以来有无损检测单项合同额80万元(含)以上,油田场站、储罐安装工程无损检测项目技术负责人执业业绩;

(3)对应检测项目(射线照相检测(RT)、超声波检测(UT)、磁粉检测(MT)、渗透检测(PT)、磁粉检测(MT)、渗透检测(PT)专业检测人员持有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检验检测人员证(无损检测人员),取得对应检测项目专业及以上从业人员资格;持有特种设备检验检测人员注册执业证书(注册于投标人单位,包含所对应检测专业及级别)

3.4本次招标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5投标人应慎重考虑并决策是否参与本招标项目的投标。若下载了招标文件后决定不参与投标,请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5天前书面通知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否则招标人将按照《中国石化建设市场诚信体系管理办法》相关条款的规定给予限制投标的处理。(特殊原因及不可抗力的情形除外)

4注册、报名、申领电子印章与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获取

4.1本招标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标投标的方式,通过中国石化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网(以下简称交易平台)在线完成发标、投标、评标等工作。

4.2潜在投标人须登录交易平台进行注册、报名、申领企业CA数字证书的电子印章(以下简称CA章)、下载招标文件

4.3获取招标文件、图纸等相关资料时间:

(1)获取时间:2018年7月27日9时至2018年8月1日17时。

(2)获取截止时间:2018年8月1日17时。

5.投标保证金

5.1招标人不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

5.2投标保证金金额:/

5.3投标保证金可采用银行保函、银行电汇的形式,以银行电汇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应当从其基本账户转出。

5.4提倡投标保证金以银行保函的形式提交。

6.投标文件编制及递交

6.1编制:投标文件须采用“中国石化投标文件制作软件”进行编制。

6.2递交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均可递交。

6.3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8月16日9时。

6.4递交方式:登录交易平台上传(投标人保存文件上传成功回执,递交时间即为上传成功回执时间)。

7.开标

7.1开标时间:2018年8月16日9时。

7.2开标地点(适用于现场开标):地面工程建设监督中心三楼第一开标室

7.3开标地址(适用于现场开标):山东省东营市东营区西四路270号地面工程建设监督中心(西四路与北一路交叉口以北100米)

8.其它

8.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不作经济补偿。

8.2请投标人注意:在开标前自己的身份应对其他投标人保密。

9.招标人

名称: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胜利油田分公司滨南采油厂;

地址:山东省滨州市滨城区;

邮编:256606;

联系人:田汶波;

电话:0546-3462375;

传真:/;

电子邮箱:tianwenbo926.slty@sinopce.com。

10.招标代理机构(适用于委托招标)

名称:中国石化集团招标有限公司胜利分部;

地址:山东省东营市东营区西四路270号地面工程建设监督中心(西四路与北一路交叉口以北100米)三楼;

邮编:257000;

联系人:杨启帆;

电话:0546-8689278;

传真:/;

电子邮箱:yangqifan.slyt@sinopec.com。

11.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中国石化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网(https://ebidding.sinopec.com)和国家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12.公告发布期限

本公告发布期限:从本公告规定的招标文件下载时间起,到下载截止时间止。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石化集团招标有限公司胜利分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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