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韩石化乙烯脱瓶颈改造项目已由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石化股份计【2017】380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中韩(武汉)石油化工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中国石化集团招标有限公司。建设资金已落实,来自企业自筹和银行贷款,出资比例分别为30%和70%。中韩石化乙烯脱瓶颈改造项目HDPE装置基础设计工程设计招标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项目名称:中韩石化乙烯脱瓶颈改造项目HDPE装置基础设计工程设计
2.2建设地点:湖北省武汉市化学工业区
2.3建设规模:
(1)新建1台乙烯产能20万吨/年裂解炉,技术采用自有技术(CBL炉型),主要原料为加氢尾油、石脑油和柴油。乙烯装置“三机”等设备考虑到施工周期等因素,在基础不动的前提下更换缸体。
(2)采用中国石化自有技术新建6万吨/年丁二烯装置、30万吨/年聚丙烯装置。
(3)采用引进技术新建30万吨/年HDPE装置。
(4)在现有锅炉旁,增加一台出力300吨/小时的天然气锅炉,生产超高压蒸汽。
(5)根据核算后的新增和扩建装置的排放情况,改造现有烯烃和聚烯烃的火炬系统。
(6)储运系统配套增加一台1000 m3抽余C4球罐、一台2000 m3的 丙烯球罐。
(7)扩建第一和第三循环水场,新增循环水能力3.5万标立/小时。
2.4建设投资:42.7亿元(已抵扣增值税)。
2.5 本标段工程设计工作服务期:自设计合同签订生效开始,至完成全部设计及技术工作、竣工验收完成止。其中:
基础工程设计:计划 2019 年 3 月 1 日开始, 2019 年 7 月 31 日完成;
招标人可根据工程实际进展情况调整工作服务期,满足整个项目进度节点控制要求。
2.6标段划分:不分标段
2.7标段招标范围:生产规模30万吨/年HDPE装置所有内容的基础设计(含HAZOP分析)、设备采购技术服务(参与技术谈判、签订技术协议、参与编写设备采购招标所需相关文件等)、配合业主完成项目专篇审查等。
2.8其他:本标段暂估合同价约1300万元。
2.9质量要求:工程设计先进、合理、节能和环保,符合国家及行业设计标准、规范要求。单位工程质量合格率100%。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备以下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
(2)持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相应资质证书:
①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化工石化医药行业设计甲级及以上设计资质证书;
②持有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的特种设备设计许可证(压力管道GC1和 GD1,压力容器A1、A2和A3);
(3)持有有效的质量管理、环境管理、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4)近三年以来(2015年1月1日以来)有一套已投产HDPE新建装置(规模不小于30万吨/年)项目的设计业绩;
(5)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足够资产及能力并有效地履行合同;
(6)信誉良好,近五年(2013年1月1日至今)无工程质量投诉事故、无设计缺陷事故、无知识产权纠纷投诉或其他不良记录,并具有独立订立及圆满履行合同的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设计总负责人(同项目经理)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具有15年及以上工作经验。近三年以来(2015年1月1日以来)有同类或类似的设计总负责人执业业绩。
3.4主要专业负责人(工艺、建筑、结构、设备、自控、总图、给水排水、暖通空调、动力、电气、通信、环保专业)持有注册类执业资格证书(注册于投标人单位),且具有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其中,以下两个专业负责人必须持有以下要求的证书:
(1) 建筑专业负责人须持有二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执业证书
(2) 结构专业负责人须持有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证书(注册于投标人单位)。
3.5本次招标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6相关补充说明:
(1)以上业绩要求,均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2)本招标文件中的同类或类似工程,除有特殊说明外,均指我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的HDPE装置新建项目的工程设计;
(3)本公告所述的“以上”,除特别说明外,均包含本身。
(4)设计负责人、专业负责人等需评审的主要管理人员须提供当地社保局出具的2018年1月以来连续三个月以上的或当前正常缴费的社保证明。
(5)招标文件中:“近三年以来”指2015年1月1日以来。
“近五年以来”指2013年1月1日以来;
4.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按照以下时间、地点购买招标文件:
(1)购买时间:2018年7月20日至7月26日(工作日9时00分至15时00分,法定节假日、双休日不售);
(2)购买地点:上海市金山区石化金一东路1号(金山宾馆)南楼511室。
4.2招标文件售价:每套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
4.3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交的证件(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法人公章):
(2)购买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购买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开户银行许可证复印件及开户银行的联行号;
(5)招标文件购买费如需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请提供1.纳税人名称:2.纳税人识别号:3.地址、电话:4.开户行及账号。(如需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仅需提供1和2相关信息即可);
4.4特别提醒:根据中国石化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要求,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标形式,招标投标活动(包括下载招标文件、提交电子投标文件及评审等活动)在中国石化建设工程电子交易系统(以下简称交易系统)上进行,投标人需登陆交易系统进行网上报名、下载电子招标文件、提交电子投标文件,否则无法参加投标。已办理入库的潜在投标人,请登录交易系统进行报名,报名成功后前往招标文件规定的购买地点购买招标文件,购买以后登陆交易系统下载电子招标文件。未办理入库的潜在投标人,需先登陆交易系统办理入库事项。
5.投标保证金
5.1招标人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
5.2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伍万元整。
5.3投标保证金可采用银行保函、银行电汇的形式,以现金或支票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应当从其基本账户转出。
6.1编制:投标文件须采用“中国石化投标文件制作软件”进行编制。
6.2递交时间:
(1)加密电子投标文件:投标截止前均可递交;
(2)不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和纸质投标文件:
2018 年8月14日08 时 00 分至 09 时 00 分。
6.3投标截止时间:2018 年8月14日09 时 00 分。
6.4递交地点:
(1)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登录中国石化建设工程电子交易系统上传(投标人保存文件上传成功回执,递交时间即为上传成功回执时间)。
(2)不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和纸质投标文件:上海市金山区石化金一东路1号(金山宾馆)南楼506开标室
7.开标
7.2开标地点:上海市金山区石化金一东路1号(金山宾馆)南楼506开标室。
8.其它
8.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不作经济补偿。
8.2请投标人注意:在开标前自己的身份应对其它投标人保密。
9.招标人
名称:中韩(武汉)石油化工有限公司;
地址:湖北省武汉市化学工业区八吉府大街特1号;
邮编:430082;
联系人:杨丽萍;
电话:027-86630236;
电子邮箱:yanglp@sswpc.com.cn。
10.招标代理机构
名称:中国石化集团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金山区石化金一东路1号(金山宾馆)南楼511室;
邮编:200540;
联系人:史东升;季彦雯
电话: 021-57359506;13795376860 (8:30至16:00);
传真:021-57958887 (8:30至16:00)
电子邮箱:jiyw.shsh@sinopec.com
11.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中国石化电子招标投标网(http://ebidding.sinopec.com)和国家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12.公告发布期限
本公告发布期限:从招标文件发售之日起,到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止。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石化集团招标有限公司
2018年 7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