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石家庄市城市轨道交通3号线二期工程FAS系统集成及采购项目,招标人为石家庄市轨道交通有限责任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政府投资,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石家庄市城市轨道交通3号线二期工程FAS系统集成及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招标编号:HBCT-180633-001。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石家庄市城市轨道交通3号线二期工程为一期工程东延伸线,经过裕华区和藁城区。线路起自东二环三教堂站(不含),向东下穿京珠高速公路,沿规划金沙江路敷设,分别在封龙大街路口、天山大街路口、昆仑大街路口和太行大街路口设站,过燕山大街后,线路向南下穿信工路(南二环东延线),沿道路南侧规划绿地内继续向东敷设,在规划兴安大街路口南侧设终点北乐乡站,与规划京石城际站换乘,站后设折返线接车辆段出入线。
线路全长约7.342km,均为地下线,共设车站5座,其中换乘站2座(南豆站与6号线换乘;北乐乡站与京石城际换乘),设北乐乡车辆基地1处,位于石家庄市藁城区信工路(南二环东延线)与东三环路交叉口西南象限。
3号线二期工程与一期贯通运营,于2021年6月26日建成通车试运营。全网共用的控制中心位于长江大道与秦岭大街交叉口西北角地块。
2.2 建设地点
石家庄市。
2.3 招标范围
石家庄市城市轨道交通3号线二期工程火灾自动报警系统集成项目,包含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气体灭火控制系统、感温光纤系统、极早期吸气式空气采样系统四个子系统项目管理、系统集成、系统设计、设计联络、设备材料的采购、测试和试验、厂验、供货、运输、安装指导、系统调试、综合联调、试运行、消防检测、开通、培训、配合招标人通过国家有关部门的所有验收、技术文件提交、质保期服务、直至最终验收,以及后续工程服务等全部工作。
2.4 标段划分
1个标段。
2.5 交货地点
招标人指定地点。
2.6 交货期
交货期自2019年09月开始,具体时间根据招标人实际需求确定。
2.7 质保期
通过消防局验收,且取得合格证书是本工程竣工验收的前提条件,竣工验收(完整的竣工验收,无漏项,甩项)后且自试运营之日起二十四(24)个月。
2.8 质量要求
符合国家规范、标准及招标文件供货要求(用户需求书)。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要求
3.1.1投标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企业,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必须是投标产品(火灾报警控制器)的制造商或取得制造商出具的就本项目的唯一授权,具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
3.1.2投标人必须具有处于有效期内的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1.3投标人所投产品(火灾报警控制器、点型光电感烟火灾探测器、点型感温火灾探测器、气体灭火控制器、输入模块、输出模块)须通过CCC认证,同时须通过VDS或UL或FM国际认证,且认证证书在有效期内(投标文件中提供认证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3.1.4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
3.2 财务要求
3.2.1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冻结、接管和破产状态。
3.3 业绩要求
3.3.1投标人自2013年1月1日至今至少承担过一项(一个合同为一项)已试运营或运营的国内轨道交通工程单条线路不少于6座车站火灾自动报警系统集成及供货业绩。业绩证明材料以合同及业主出具的试运营或运营证明为准,投标文件中附试运营或运营证明原件,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否则视为无效业绩,不接受境外业绩。
3.3.2所投产品(火灾报警控制器)自2013年1月1日至今至少具有一项(一个合同为一项)已试运营或运营的国内轨道交通工程单条线路不少于6座车站供货业绩。业绩证明材料以合同及业主出具的试运营或运营证明为准,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否则视为无效业绩,不接受境外业绩。
3.4 其它要求
3.4.1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本项目中同时投标。
3.4.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3 下列单位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1)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2)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4)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注:3号线二期工程的监理人为:石家庄铁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深圳市中弘策工程顾问有限公司、中铁合肥建筑市政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湖南和天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中铁华铁工程设计集团有限公司、嘉诚环保工程有限公司;3号线二期工程的投资建设单位为: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8 年07月17日至 2018 年07月2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9 时 0 分至 11 时 30 分,下午14 时 0 分至 17 时 0 分(北京时间,下同),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大厅(石家庄市新华区石清路9号河北公共资源大厦) 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购买纸质招标文件。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0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1日内寄送。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1000 元,售后不退。
备注: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必须于报名截止时间前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注册登记并通过资格确认(需提前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www.hebpr.cn)进行注册,并按照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有关规定携带相关资料前往交易中心现场进行资格确认,详见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通知公告栏里“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招标代理机构及投标人(含政府采购供应商)进行注册登记的通知”,详询0311-66635531)。已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理处通过资格确认的投标人可直接报名并购买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 年08月14日 9 时 0 分,地点为 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11开标室(石家庄市新华区石清路9号河北公共资源大厦)。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石家庄市轨道交通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石家庄市裕华区秦岭大街116号
联系人:李杨
联系电话:0311-66520659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省成套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石家庄市桥西区工农路486号
联系人:阎子立、王越、赵露伟
联系电话:0311-83086977、13703213985
电子邮件:13503319055@163.com
招标代理机构监督电话:0311-83086978
石家庄市轨道交通建设办公室纪检审计科:0311-665201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