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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韩(武汉)石化公司2018-2019年度技改技措项目施工框架协议(三标段)招标公告
文章来源:     发布时间:2018-07-13 11:14:58    点击数:0

1.招标条件


中韩(武汉)石油化工有限公司2018年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计划已由中韩(武汉)石油化工有限公司中韩石化【201822审批通过,招标人为中韩(武汉)石油化工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中国石化集团招标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中韩(武汉)石化公司2018-2019年度技改技措项目施工框架协议招标方案和计划,已经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工程部招标办审批,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项目名称及类别:中韩(武汉)石化公司2018-2019年度技改技措项目施工框架协议


2.2建设地点:湖北省武汉市化学工业区。


2.3建设规模:不适用。


2.4建设投资:不适用。


2.5框架协议有效期:签订合同之日起1年内有效,单个项目的具体工期以招标人的书面通知为准(部分单个项目施工工期可能超出一年)。


2.6标段划分:三个标段。


2.7招标范围:中韩(武汉)石油化工有限公司项目总投资小于1000万且施工单项合同小于500万的三类项目的施工。涵盖区域为全厂区。施工内容包含但不限于土建、安装(静设备、动设备、电气、仪表、管道、给排水、钢结构及吊装等)、IT及其它相关专业(防腐、保温与保冷、脚手架、检测、特种设备监检及配合、拆除与恢复工程、施工综合服务等)。但不含(1DCS组态、桩基工程、化学清洗、及带压开孔等;(2)例外、特殊、紧急项目。


I标段合同估算额:主要区域是动力分部、烯烃分部,合同估算总额800万元;


    Ⅱ标段合同估算额:主要区域是聚烯烃分部、环氧芳烃分部,合同估算总额300万元


标段合同估算额:主要区域是公用工程分部及其他厂内外公共区域,合同估算总额2300万元。


(具体区域划分以甲方委托为准,甲方有权根据合同执行情况或生产建设需要临时调整,同时对本次招标范围中具有特殊要求的建设工程项目,招标人保留另行招标的权力)


2.8其他(本项目施工特点):


1)项目一般在装置运行期间完成(中韩(武汉)石油化工有限公司装置为密集型布置);


(2)项目内容繁杂,涉及专业多,区域分布较散,施工安全管理要求高;


(3)项目实施过程中需要与甲方协调界面较多。


(4)装置运行期间施工有可能不连续进行,但本项目只考虑降效,不考虑窝工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标人应具备以下基本资格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


(2)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3)持有国家质量技术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压力管道安装许可证GC1级


(4)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书


(5)持有有效的质量管理、环境管理、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6)2015年1月以来(以交工验收日期为准)有单项合同金额400万元及以上的石油化工装置新建或改造项目施工业绩;


(7)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足够资产及能力并有效地履行合同;


(8)2015年以来未发生骗取中标、严重违约等不良行为,无重大工程质量、安全责任事故。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人员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派以下人员在本项目合同期内不得兼职非本招标人投资的其他项目。


1项目经理持有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证书(注册于投标人单位),同时具有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考核合格证书(B证)2015年1月以来(以交工验收日期为准有单项合同金额400万元及以上的石油化工装置新建或改造项目施工业绩


(2)技术负责人具备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安全负责人具备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并持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持有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注册于投标人单位)


(4)中标后,承包商、分包商拟派项目管理人员(项目负责人、项目安全管理人员、现场技术负责人),均应通过中国石化承包商管理人员安全培训并考核合格方可上岗,否则不得进场施工,且作为合同违约处理。


3.4本次招标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5相关补充说明:


①以上企业资质、人员资格条件要求,均不含临时资质(资格);


②以上业绩要求,均以交工验收日期为准;


③本公告所述的“以上”,除特别说明外,均包含本身;


④要求投标人企业及拟派主要管理人员均无正在被通报或公示的不良记录;


⑤项目经理等需评审的主要管理人员均要求注册在投标人本单位,须提供当地社保局出具的本招标文件发出的前 3 月任意时间或投标文件递交的当月的社保证明。


4注册、报名、申领电子印章与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获取


4.1本招标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标投标的方式,通过中国石化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网(以下简称交易平台)在线完成发标、投标、评标等工作。


4.2潜在投标人须登录交易平台进行注册、报名、申领企业CA数字证书的电子印章(以下简称CA章)、下载招标文件等。


4.3获取招标文件、图纸等相关资料时间:


获取时间:2018 年7月13日 08 时 00 分至 7 月19日 17 时 00 分。


4.4招标文件售价:每套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


4.5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交的证件(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法人公章):


(1)本招标公告;


(2)购买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购买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


(4)开户银行许可证复印件及开户银行的联行号。


(5)招标文件购买费如需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请提供1.纳税人名称:2.纳税人识别号:3.地址、电话:4.开户行及账号。(如需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仅需提供1和2相关信息即可)。


5.投标保证金


5.1招标人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


5.2投标保证金金额:Ⅰ标段:人民币10万元整、Ⅱ标段:人民币5万元整;Ⅲ标段:人民币20元整。


5.3投标保证金可采用银行保函、银行电汇的形式,以银行电汇的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应当从其基本账户转出。


6.投标文件编制及递交


6.1编制:投标文件须采用“中国石化投标文件制作软件”进行编制。


6.2递交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均可递交。


6.3投标截止时间: 2018 年8 月7日 09 时 00 分。


6.4递交方式:


(1)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中国石化建设工程电子交易系统线上递交;(投标人保存文件上传成功回执,递交时间即为上传成功回执时间)。


(2)不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和纸质投标文件:上海市金山区石化金一东路1号(金山宾馆)南楼506开标室


7.开标


7.1开标时间: 2018 年 8 月 7 日 09 时 00 分。


7.2开标地点:上海市金山区石化金一东路1号(金山宾馆)南楼506开标室。


8.其它


8.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不作经济补偿。


8.2请投标人注意:在开标前自己的身份应对其它投标人保密。


9.招标人


名称:中韩(武汉)石油化工有限公司;


地址:湖北省武汉市化学工业区八吉府大街特1号;


邮编:430082;


联系人:范雪;


电话:027-86630282;


电子邮箱:fanx@sswpc.com.cn


10.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石化集团招标有限公司上海分部               


地    址:上海市金山区石化金一东路1号(金山宾馆)南楼517室


邮    编:200540


联 系 人:廖彩玲


电    话:021-57958887


手    机:13788913865


传    真:021-57958887


电子邮箱:liaocl.shsh@sinopec.com


 


11.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中国石化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网(https://ebidding.sinopec.com)和国家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12.公告发布期限


本公告发布期限:从本公告规定的招标文件下载时间起,到下载截止时间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