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花发改函[2017]162号批准,并且本工程具有施工图审查证明文件及资金证明,广州市花都区花东镇人民政府现对珠湖村美丽乡村环境综合整治工程施工进行施工总承包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一、工程名称:珠湖村美丽乡村环境综合整治工程
二、招标单位:广州市花都区花东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吴工 联系电话:13926289650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宏元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工 联系电话:020-82090314、13570365085
招标监督机构:广州市花都区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
监管电话:020-36897092
前期服务机构: 广州市弘基市政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
三、建设地点:广州市花都区花东镇珠湖村
四、项目概况:对珠湖村现状的自然村村道进行硬底化扩建,村道两侧人行道砖铺设约73153217;;对第2、4及6经济社庄面环境综合整治,新建混凝土鱼塘塘基,安装不锈钢护栏,广场及健身路径人行道砖铺设,安装石台、石凳及健身设施,周边美化绿化建设等。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和招标图纸。
五、标段划分及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
1、本工程划分为1个标段。
2、招标内容及规模:主要对珠湖村现状的自然村村道进行硬底化建设,对现有200米排水沟进行改造,对第6经济社庄面环境综合整治,对鱼塘塘基、广场、健身路径及周边美化绿化建设进行改造施工。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和招标图纸。
3、招标控制价:310.050547万元
4、项目编号: JG2018-3804
注:两个或两个以上标段的,应明确允许兼中或不兼中时,明确对项目负责人的数量要求。对于包含两个或两个以上专业的招标项目,应分别明确各专业对应的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的专业组成费用。
六、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七、资格审查方式、公告发布时间、递交投标文件时间与开标时间:
1、资格审查方式:本工程采用纸质资格后审,由评标委员会负责资格审查。
2、投标人须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建立企业诚信档案,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须是本企业诚信档案中的在册人员。
3、发布招标公告时间:从2018年 7 月 9 日 00 时00 分至2018年 7 月 30 日 10时 30 分。
4、报名及递交投标文件起始时间:2018年 7 月 30 日 9 时 30 分,截止时间:2018年 7 月 30 日10 时 30 分,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花都交易部开标大厅 。
5、项目负责人电子签到起始时间:2018年 7 月 30 日 10 时 30 分,截止时间:2018年 7 月 30 日11 时 30 分,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花都交易部开标大厅 。
6、开标时间:2018年 8 月 1 日 9 时 30 分至2018年 8 月 1 日 10 时 30 分,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花都交易部开标大厅 。
7、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截标后,开标时间因故推迟的,相关评标信息仍以原定的开标时间的信息为准。
八、投标人合格条件:
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2、投标人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按国家法律经营。
3、投标人均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4、投标人应具备以下资质:
投标人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级别资质。
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人员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级别的注册建造师,或具备市政工程专业的小型项目负责人资质。
注:①资质标准按照建市[2014]159号文颁布的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对应的资质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承接工程,并按《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执行。
②建造师的专业及等级标准按《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及《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注册建造师包括延续注册成功的注册临时建造师。根据广东省建设厅《关于明确省外二级建造师入粤注册和执业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建市函〔2011〕218号),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注册证书仅限所在行政区域内有效,不得跨省执业。投标人提供有效的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或提供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中心“取得二级建筑师、二级结构工程师、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持证人员从业情况信息公开平台”上有效的《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持证人员从业情况信息公开证明》,《信息公开证明》可不取库,提供纸质文件即可。小型项目负责人需符合粤建市[2010]26号文规定,专业以企业聘书上所聘专业为准,如聘书中专业未明确,以小型负责人培训合格证或小型负责人继续教育培训合格证中的专业为准。
5、持有项目负责人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B类)或能够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打印页。
6、专职安全人员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或能够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打印页。项目负责人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
7、投标人已按照招标公告附件一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申请人声明。
8、关于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注:1、投标人证明符合资审合格条件必须提供书面资料。
2、未在招标公告第八条单列的资审合格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九、报名或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不足3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十、投标人代表应凭以下资料报名及递交投标文件:
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时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原件核对;
2、《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一式两份,表格可从www.gzzb.gd.cn服务指南栏目下载;
3、本项目招标文件一经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布,视为发售给投标人,招标文件由投标人自行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招标文件费500元/套,招标文件费用在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由招标代理机构开具凭证。
十一、资格审查结果及中标结果将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示,公开接受投标人的监督。
十二、招标人因两次或多次招标失败,需申请改变招标方式或不招标的,应按《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省第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通过2003.4.2)的第四十条规定执行。
十三、本工程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计价规范设置招标控制价。
十四、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内容有异议的,向招标人书面提出。
异议受理部门:广州市花都区花东镇人民政府
异议受理电话:020-86849588
地 址:广州市花都区花东镇花都大道33号
十五、本公告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等法定媒体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十六、招标人须将招标文件(招标公告)报招投标监管机构备案后,方可发布。
十七、其他事项:招标公告网上发布时,同时发布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等相关资料。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编制投标文件的时间不得少于20天。如招标人需发布补充公告的,以最后发布的补充公告的时间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并需在招标答疑中明确说明。
广州市花都区花东镇人民政府
广州宏元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8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