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上海颐赐建筑工程管理事务所受委托,对朱泾镇中发路(金廊公路一仙居路)道路改扩建工程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投标采购,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合格的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
3、其他资格要求:
1)具有《中国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其以上资质(含综合资质);3)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4)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朱泾镇中发路(金廊公路一仙居路)道路改扩建工程
2、招标编号:SHXM-00-20180621-4149(代理机构内部编号:)
3、预算编号:16-18-30130003
4、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本项目为朱泾镇中发路(金廊公路-仙居路)道路改扩建工程提供监理服务,本工程西起金廊公路,东至仙居路,全长438米,规划道路红线宽度24米,道路等级为城市次干路。主要建设内容为工程起点至桩号K0+187为新建路段,新建道路、桥梁、雨污水管工程等;桩号K0+187至终点为改扩建路段,实施道路拓宽、设置人行道,老路“白改黑”、雨水管改造等。工程全线同步设置交通标志标线、路灯、绿化等附属设施等满足采购人要求的一切工作。
5、交付地址:金山区朱泾镇中发路(金廊公路-仙居路);
6、交付日期:210日历天(其中监理工期150日历天,整理资料60日历天),缺陷责任期180日历天
7、采购预算金额:336400.00元(国库资金:336400.00元;自筹资金:0.00元)
8、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情况: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等规定,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中小企业应当按照规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享受相关的优惠政策。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1、合格的供应商可于2018-07-06 00:00:00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8-07-12 16:00:00截止,登录“上海政府采购网”(http://www.zfcg.sh.gov.cn)在网上招标系统中上传如下材料:
网上获取电子版招标文件:凡现场报名审核合格的投标人可登录“上海市政府采购网”,在网上招标系统中上传获取招标文件时需提供的所有资料的扫描件,提出开通网上获取文件申请。审核通过后,可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下载招标文件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参加投标。
2、凡愿参加投标的合格供应商可在2018-07-06 00:00:00至2018-07-12 16:00:00的时间内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参加投标。
3、获取招标文件其他说明:
现场报名及获取书面招标文件:凡愿参加投标的合格投标人可自2018年7月6日至2018年7月12日;上午9:30~11:00;下午13:00~16:00 (北京时间,节假日及双休日除外)前来获取书面招标文件,届时携带:要求在网上招标系统中上传的所有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地点:上海市金山区朱泾镇金龙新街788号。逾期不再办理,未按规定现场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将被拒绝。
注:投标人须保证报名及获得招标文件需提交的资料和所填写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因投标人递交虚假材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投标人承担。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1、投标截止时间:2018-07-30 13:00:00,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2、开标时间:2018-07-30 13:00:00。
五、投标地点和开标地点
1、投标地点:www.zfcg.sh.gov.cn
2、开标地点:金山区朱泾镇金龙新街788号。届时请投标人代表持投标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证书)参加开标。
3、开标所需携带其他材料:
届时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授权的投标人代表持网上签收回执、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或法人代表证明、被授权人身份证、(以上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投标时所使用的CA证书和可以无线上网的笔记本电脑出席开标仪式(代理单位不提供电脑)。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以上信息若有变更我们会通过“上海政府采购网”、“/”通知,请供应商关注。
七、其他事项
注:潜在投标人须保证报名及获得招标文件需提交的资料和所填写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因潜在投标人递交虚假材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潜在投标人或填表者承担。标书费300元/份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上海市金山区朱泾镇人民政府 | 采购代理机构:上海颐赐建筑工程管理事务所 | |
地址:上海市金山区朱泾镇人民政府 | 地址:金山区朱泾镇金龙新街788号 | |
邮编:上海市金山区朱泾镇人民路310号 | 邮编:201599 | |
联系人:周惠刚 | 联系人:吴佳雯 | |
电话:18930758851 | 电话:1801749985 | |
传真:67225188 | 传真:6722518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