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京新至京藏高速联络线工程(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由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冀发改基础【2017】1708号”文批准建设。招标方案已由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核准,核准文号:冀发改招标核【2017】241号。初步设计已由河北省交通运输厅以冀交函基【2018】1145号批准。本项目经河北省人民政府批准采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实施,本项目实施机构为河北省高速公路管理局,由通过公开招标确定的社会投资人中冶京诚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北京君合汇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广西路桥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共同组建项目公司——河北省京环高速公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项目公司”),本项目法人:河北省京环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广西路桥工程集团有限公司为项目主体工程施工单位。本项目招标人为项目公司,项目资金来源为资本金20%,其余80%为国内银行贷款,资金已落实。现对本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办公室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双信封形式,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京新至京藏高速公路联络线工程位于河北省张家口市涿鹿县与怀来县交界地带,起点与张涿高速公路顺接、向北连接京新高速公路与京藏高速公路。
本项目路线起点位于张涿高速公路涿鹿北互通(张涿、京新高速公路交叉处),路线向北跨过洋河,与京包铁路交叉后,经小营村西北跨过S346,终于京藏高速公路鸡鸣驿互通东侧,与京藏高速公路组成复合枢纽互通,路线全长7.019km。全线共设置大桥690.0m/1座、小桥16m/1座、涵洞2道;互通立交2座,其中枢纽互通1座、枢纽+服务型互通1座;分离式立交2座,其中上跨S346分离立交1座、下穿铁路分离立交1座,通道6道。新增永久占地约1301亩。
2.2监理服务期:工程开工前准备至缺陷责任期结束。计划开工日期为2018年8月,施工工期 36个月,缺陷责任期24个月。
2.3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京新至京藏高速联络线工程主体工程施工含路基、路面、桥涵、交叉工程、安全环保、绿化、交通安全设施工程的施工准备、施工、交工、竣工及缺陷责任期等阶段的监理服务。
本项目为一级监理机构,施工监理划分为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满足附件2要求的资格审查条件,信誉良好,并在人员、业绩、设备等方面具有承担本工程监理的能力。
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glxy.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监理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注:由于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正在调试,监理单位业绩、监理单位主要人员业绩及其他相关信息暂时在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建设质量与安全监督系统”中查询)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5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行贿犯罪行为的认定以检察机关职务犯罪预防部门出具的查询结果为准),不得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首先应在“惠招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http://www.hbidding.com)进行注册。
4.2完成注册后,请于2018年7月6日至2018年7月12日,每日9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公休日除外),投标人使用河北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明确所投项目进行网上报名,报名成功后支付招标文件费用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流程详见“惠招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帮助中心。
如投标人未办理河北CA数字证书请登录“河北省电子认证有限公司”(http://www.hebca.com)进行办理。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4.4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按照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hebpr.cn)首页“通知公告”中“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招标代理机构及投标人(含政府采购供应商)进行登记注册的通知”的要求办理相关手续,具体事宜可联系0311-66635532。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工程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5.2电子投标文件递交
5.2.1投标文件应为使用“电子交易平台”投标文件编制工具制作并完成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7月26日9时3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河北CA数字证书登录“惠招标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投标人若未派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参加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开标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5.2.2投标人上传投标文件时应充分考虑网络、投标文件大小等因素,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5.2.3未在解密截止时间(2018年7月26日10时00分)前完成解密的电子投标文件,视为无效投标。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121.28.195.124:9001/)、河北省交通运输厅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网(http://qlgk.hbsjtt.gov.cn)、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www.hebggzy.cn/)上发布。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体提供的信息而造成损失的,招标人、招标代理概不负责。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河北省京环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地 址:石家庄市桥西区裕华西路126号院内西侧1-102
电 话:0311-67306839
联 系 人:董春
招标代理:河北省成套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石家庄市工农路486号
邮 编:050081
电 话:0311-83086911
传 真:0311-83086856
联 系 人:李占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