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汇智国际空调主机设备供货及安装工程已由涪发改委发文批准建设,自主招标代理人为重庆市涪陵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人为重庆市涪陵区江普住房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重庆市涪陵区李渡新区
2.2 本项目螺杆式风冷热泵机组9台(具体参数见设备清单)。
2.3 工程规模:约500万元,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
2.4 项目招标范围:中央空调主机及附属设备的采购、安装调试施工等(即室外部分的空调主机、水泵、阀门、管道等的采购及安装调试,冷冻水管道接至内外连接处并连接);主机电源由招标人送至主机附近配电箱内,投标单位负责连接至设备;设备基础由招标人负责,投标单位负责减振处理。
2.5计划工期:120天。
2.6项目分包情况:本工程项目不允许分包。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工程施工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机电安装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或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工程招标不需报名,开标时直接投标,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5月 8 日起,在重庆市涪陵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www.flggzy.cn/)上下载本招标项目的招标文件、图纸、工程量清单、答疑、补遗、最高限价等投标截止时间前公布的所有相关资料,不管投标人下载与否,招标人视为投标人收到以上资料并全部知晓有关招标过程和事宜,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4.2 本招标公告开始发布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各投标人应随时在重庆市涪陵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www.flggzy.cn/)上关注本招标项目相关修改或补充内容。
4.3 招标文件每套1000元(含图纸等电子资料),递交投标文件时支付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否则招标人拒绝接收其投标文件,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以招标文件为准, 地点为重庆市涪陵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涪陵区顺江大道6号行政服务中心3楼)。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时间以重庆市涪陵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大厅公开挂钟时间为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重庆市招标投标综合网及重庆市涪陵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重庆市涪陵区江普住房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人:重庆市涪陵区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 重庆市涪陵区顺江大道16号
联系人: 潘老师
电话: 023-72285120
传真: 023-72285120
2018年 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