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石柱县三所一队迁建项目环境工程已由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石发改审【2016】70号、【2018】112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公安局,建设资金来自县级配套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公安局。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名称:石柱县三所一队迁建项目环境工程。
2.2 建设地点:石柱县万安街道城南社区三盖组。
2.3 建设规模:主要为室外环境工程,包含挡墙(除G7~G12、F1b~F4、H1~H4、k1~k4段外)、格构护坡、训练场、围墙、停车场铺装、绿化工程等,本次环境工程约1459万元。
2.4 计划工期:挡墙隔沟护坡180日历天,其中A6-A10段,必须在2018年8月31日之前完工;停车场、铺装、训练场、围墙等工程一共90日历天;绿化工程90日历天。具体以实际开工时间为准。
2.5 招标范围:本项目施工图所示的所有内容,具体以招标人发布的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投标人是外地企业须按照“渝建发〔2016〕22号”文规定,具备有效的分支机构入渝登记备案证或已纳入市城乡建委“市外建筑施工企业入渝信息库”(须提供有效的资质证书副本,外地企业还须提供分支机构入渝登记备案证复印件或已纳入“市外建筑施工企业入渝信息库”企业信息的网上截图并盖章投标人公章),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工程招标不需报名,开标时直接投标,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7月4日起,在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网(http://www.cqszggzyjy.com)自行下载本项目的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图纸、澄清、补遗、最高限价等投标截止时间前公布的所有相关资料,不论投标人下载与否,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都视为投标人收到以上资料并全部知晓有关招标过程和事宜,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现金支付,售后不退。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招标文件的费用,否则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拒绝接收其投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为:2018年7月26日9时00分至2018年7月26日10时00分止(北京时间),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8年7月26日10时00分,地点为: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重庆市招标投标综合网(http:/www.cqzb.gov.cn)、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网(http://www.cqszggzyjy.com)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公安局
地 址:石柱县城南宾镇甄子坪路166号
联系人:冉老师
电 话:13896422909
招标代理机构:贵州智聚招标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重庆市渝北区金山路5号加州1号29-16
联 系 人:曾老师
电 话:023-67940363
传 真:023-67940363
2018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