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临沂市公安交通警察支队河东大队中队营房建设项目已经有关部门批准建设,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电子招标投标办法》、《山东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招标投标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研究决定,对上述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单位。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临沂市公安交通警察支队河东大队中队营房建设项目, 框架结构,地上三层,建筑面积约4698.47平方米。本次招标内容为土建、安装、装饰、室外管网及道路硬化等内容(工程量清单所含内容)共分为一个标段。
2.2建设地点:河东区相公街道办事处辖区内,北侧为北京东路,东侧为程梅线。
2.3总投资额: 约800.00万元。
2.4资金来源:财政拨款。
2.5计划工期:180日历天。
2.6质量要求:达到国家施工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申请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凡具有相应投标资质的单位,请于2018年6月29日至2018年7月3日下午17:00前到山东元真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临沂市政务服务中心五楼,北京路8号)代理服务9号窗口办理报名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能领取资格预审文件。
报名时携带以下资料办理投标资格初审手续:
4.1、资质证书(原件查验、复印件留存)。
4.2、合格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三证合一的只需具有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4.3、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查验、复印件留存)。
4.4、法定代表人证明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理人身份证、职工养老保险交费凭据及证明(2017年7月至2018年5月份,明细到个人,网上可查)(原件查验、复印件留存);
4.5、拟承建本工程项目经理(由注册建造师担任,报名时项目经理须持本人身份证到场)、管理班子五大员(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材料员、资料员)资格证件(含项目经理年检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劳务合同、身份证、养老保险交费凭据发票及明细2017年7月至2018年5月份,明细到个人,网上可查)(原件查验、复印件留存),凡提供的证件与投标申请人名称不一致的均无效(原件查验、复印件留存)。
拟承建本工程项目经理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执业印章(建造师复印件上签字并盖执业章)。且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工建设工程的项目经理,否则后果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注册建造师、施工技术人员(五大员)资格证件、印章报名后由代理公司统一保管,开标定标后返还(中标单位由行政主管部门押证)。
4.6、拟承建本工程项目经理须提供一份近三年来承揽类似工程(2015年1月1日起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发包合同、中标通知书、竣工验收证明等相关材料(原件查验、复印件留存)。
4.7、投标人在报名截止前,须完成临沂市建筑市场综合监管信息化平台(http://123.131.131.158:3000)录入,联系电话:0539-7673687;提供企业平台系统录入信息有效证明截图,打印后加盖公章;
4.8、投标单位在“信用中国”无失信记录查询证明(由代理机构统一查询,投标申请人无需另外提交)。
4.9、由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记录证明原件(招标代理机构统一查询,投标申请人无需另外提交)。
4.10、临投标人本项目网络报名登记回执单(原件)。投标申请人需在报名截止前通过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企业诚信库认证,并在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企业用户登录--建设工程项目--登陆成功后进行网上报名并打印网上报名成功回执单,报名不成功者不具备投标资格)。
以上资料查验原件,复印件(均加盖单位公章)胶装成册,并在封面上清楚注明“*****项目投标申请人资格初审申请书”字样及投标申请人名称并加盖公章,本次招标需提供 1份资格初审申请书。
四、投标报名及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4.1报名资料齐全且经初审合格的单位方可领取资格预审文件,资格预审文件每套200元人民币。
4.2投标报名及领取资格预审文件日期:2018年6月29日至2018年7月3日,每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时,过时不予受理。
4.3地点: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临沂市政务服务中心5楼,北京路8号)代理服务9号窗口。
五、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5.1递交资格审查文件的截止日期:2018年7月9日下午14:00至2018年7月9日下午14:30止。
5.2地点: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临沂市政务服务中心5楼,北京路8号)。
5.3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件人(招标代理机构)不予受理。资格预审合格的单位方可购买领取招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向临沂市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交纳投标保证金人民币14万元。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招标日程安排
6.1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18年7月10日至2018年7月16日17:30时前。每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30时,过时不予受理。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登录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上招标投标监管系统进行招标文件下载并网上支付费用(招标文件200元/份,售后不退)。
6.2招标文件答疑日期:2018年7月17日10:00前。
6.3投标截止日期:2018年8月2日上午9:30时,过时作废。
地点:临沂市政务服务中心5楼开标室(北城新区北京路8号)。
6.4开标日期:2018年8月2日上午9:30时。
地点:临沂市政务服务中心5楼开标室(北城新区北京路8号)。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临沂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临沂建设工程标准造价暨招标投标信息网、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临沂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河东大队
联 系 人:齐队长 联系电话:13792976721
代理机构:山东元真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薛工 联系电话:0539-8099095 13562902014
日 期:2018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