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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地铁2018年房地产开发业务项目招标委托代理
文章来源:     发布时间:2018-06-28 11:25:26    点击数:0

 

  一、项目名称:广州地铁2018年房地产开发业务项目招标委托代理

二、招标人名称: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海珠区新港东路1238号万胜广场A塔

联系人: 黄生         联系电话: 83158946/13751790936 

招标监督机构:广州市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

监管电话:020-28866211

三、项目概况:

(一)标段一:负责广州地铁2018年房地产开发业务项目(十八、二十二号线项目)的招标代理服务工作;

(二)标段二:负责广州地铁2018年房地产开发业务项目(十三号线二期项目)的招标代理服务工作

(三)标段三:负责广州地铁2018年房地产开发业务项目(非新线类项目、二十二号线项目)的招标代理服务工作;

(四)标段四:负责广州地铁2018年房地产开发业务项目(三号线东延段等七条线路项目)的招标代理服务工作。

四、资金来源: 企业自筹资金

五、工程地点:广州

六、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七、标段划分及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代理费控制价:

1、本项目划分为 4 个标段。

标段

项目

委托范围

招标控制价(元)

备注

标段一

广州地铁2018年房地产开发业务项目(十八、二十二号线项目)招标委托代理项目

负责以下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服务工作:

1.十八、二十二号线(琶洲西区站、横沥站、白鹅潭站、西朗站及祈福站)枢纽综合体同步实施工程详勘及施工图设计项目;

2.十八号线万顷沙车辆段二级开发勘察设计(方案~初步设计阶段)项目;

3.二十二号线陈头岗停车场二级开发勘察设计(方案~施工图阶段)项目;

4.十八号线万顷沙车辆段、二十二号线陈头岗停车场二级开发设计咨询项目;

5.十八号、二十二号线番禺广场站二级开发勘察设计项目;

6.十八号、二十二号线番禺广场站二级开发项目设计咨询项目;

7.广州市轨道交通18号线沿线同步实施综合体项目施工项目;

8.广州市轨道交通18号线沿线同步实施综合体项目监理项目;

9.广州市轨道交通18号线沿线同步实施综合体项目第三方检测项目;

10.广州市轨道交通18号线沿线同步实施综合体项目第三方监测项目。

919,088.00

具体项目的招标控制价详见招标文件格式1《招标代理服务投标书》

 

标段二

广州地铁2018年房地产开发业务项目(十三号线二期项目)招标委托代理项目

负责以下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服务工作:

1.十三号线二期(凰岗停车场、槎头站)二级物业开发勘察设计项目;

2.十三号线二期(凰岗停车场、槎头站)二级物业开发设计咨询项目;

3.广州市轨道交通13号线二期沿线同步实施综合体项目施工项目;

4.广州市轨道交通13号线二期沿线同步实施综合体项目监理项目;

5.广州市轨道交通13号线二期沿线同步实施综合体项目第三方检测项目;

6.广州市轨道交通13号线二期沿线同步实施综合体项目第三方监测项目。

612,048.00

具体项目的招标控制价详见招标文件格式1《招标代理服务投标书》

 

标段三

广州地铁2018年房地产开发业务项目(非新线类项目、二十二号线项目)招标委托代理项目

负责以下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服务工作:

1.广州市城市轨道交通第三期建设规划(2017-2025年)调整线路场站周边土地综合开发规划土地储备规划专题;

2.广州地铁房产总部工程管理标准化体系咨询服务项目;

3.西朗车辆段场站综合开发设计及控制性详细规划修改论证;

4.轨道交通线网站点周边土地城市更新策划项目;

5.广州市轨道交通22号线沿线同步实施综合体项目施工项目;

6.广州市轨道交通22号线沿线同步实施综合体项目监理项目;

7.广州市轨道交通22号线沿线同步实施综合体项目第三方检测项目;

8.广州市轨道交通22号线沿线同步实施综合体项目第三方监测项目。

733,899.52

具体项目的招标控制价详见招标文件格式1《招标代理服务投标书》

 

标段四

广州地铁2018年房地产开发业务项目(三号线东延段等七条线路项目)招标委托代理项目

负责以下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服务工作:

1.三号线东延段、五号线东延段、七号线二期、十四号线二期枢纽综合体同步实施工程设计咨询项目;

2.八号线北延段(白云湖~广州北站段)、十号线、十二号线枢纽综合体同步实施工程设计咨询项目;

3.三号线东延段广州新城西停车场二级物业开发勘察设计项目;

4.五号线东延段、七号线二期(双岗停车场、黄埔客运港站、上堂停车场)二级物业开发勘察设计项目;

5.三号线东延段广州新城西停车场、五号线东延段、七号线二期(双岗停车场、黄埔客运港站、上堂停车场)二级物业开发设计咨询项目;

6.十号线广钢新城车辆段二级物业开发勘察设计项目;

7.广州市城市轨道交通十二号线槎头车辆段二级物业开发勘察设计项目;

8.广州市城市轨道交通十号线广钢新城车辆段、十二号线槎头车辆段二级物业开发设计咨询项目。

681,760.00

具体项目的招标控制价详见招标文件格式1《招标代理服务投标书》

 

2、投标人可报名参加多个标段的投标,但不可以兼中。投标人需对每标段的每个具体招标项目进行报价,单项控制价详见投标文件格式1

3、招标内容:负责以上每个标段项目的招标工作,招标代理服务包括但不限于:

(1)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在合同约定的授权范围内办理委托项目的招标代理工作,以专业技术与技能为招标人提供相关的咨询服务并顺利完成招标工作;

(2)在项目前期协助招标人做好招标策划、风险评估分析、政策研究等工作;

(3)编写各个招标项目的招标方案、招标计划、招标公告、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资格审查报告、招标情况报告、中标确认函及招标过程有关公函等;结合招标人办理合同签订手续;配合招标人开展招标后的清标工作;

(4)整理和填写招标备案相关资料;办理招标备案登记、在指定的法定媒体上发布招标公告(须确保发布的招标公告、办法、文件、控制价与审批的一致)、接受投标单位报名、组织资格审查、组织资格审查、组织踏勘现场、组织标前会、发放招标文件、组织答疑、组织收标开标评标、支付专家劳务费、办理中标通知书、整理招标资料汇编,装订成册移交招标人归档,以及填写招标管理电子信息等所有招标手续;

(5)协助招标人制订有关招标文件范本、合同范本;配合招标人做好招标后的审计工作依法保存招标过程资格备查;

(6)做好招标投诉预防措施及应对处理措施;如发生投诉,中标人须协助招标人处理相关事宜;

(7)为招标人提供每年两次招投标业务培训;

(8)招标人安排的其他相关工作。

八、招标代理服务期:  年 月  日;

九、投标人资格要求的合格标准:

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2、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

3投标人须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已办理诚信档案。

4、投标人必须是广州地铁网站www.gzmtr.com“广州市轨道交通工程及机电设备采购招标代理类投标人企业库(AF库)”库内单位(见附件一)。

5、投标人已按照招标公告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申请人声明。

6、不在以往工程中因违约被业主书面拒绝投标的名单(期限内,见附件二)。

7、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报名,如控股单位先报名则被控股单位不得报名,如被控股单位先报名则控股单位不得报名。

十、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十一、报名及发售招标文件时间

报名及发售招标文件时间(含本日):2018 6     28日至201 8  7  日(上午9:30~11:30,下午14:00~16:00)节假日除外。

注:发售招标文件时间不得少于5日。

从投标报名开始之日起发售招标文件,并从发售招标文件结束次日起开始计算备标时间。

投标报名时,投标申请人须提交《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一式两份,表格可从http://www.gzggzy.cn服务指南栏目下载);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仅限于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报名活动时提供);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委托人有效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以及投标人资格要求的相关资料。招标文件免费领取。

如报名参加投标的申请人数量过少不足以形成充分竞争时,招标人在确认正式投标人之前,可以发出补充公告,适当延长报名时间。

十二、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地点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

十三、若本批次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不足6名或经评审有效的投标人不足6名时为招标失败。若本批次单个标段满足资格审查的投标人不足6名或通过有效性审查的投标人不足6名时,该标段招标失败,其他标段继续评审。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十四、本项目招标各标段可以兼投但不允许兼中,每个投标人只能中一个标段。若某个投标人在本批次两个或以上标段同时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时,则将确定中标价最大的标段为第一中标候选人;该投标人在其它标段不再作为中标候选人;评标委员会完成所有标段第一中标候选人的推荐工作后,在各标段剩余的候选单位中按照投标人总分排名依次推荐每个标段的第二中标候选人和第三中标候选人。

十五、招标人因两次或多次招标失败,需申请改变招标方式或不招标的,应按《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省第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通过2003.4.2)的第四十条规定执行。

十六、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内容异议的,向招标人书面提出。

异议受理部门: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纪检监察部

异议受理电话:020-83106760

地址:广州市海珠区新港东路1238号万胜广场A

十七、本公告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址:http://www.gzggzy.cn)和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网站(网址:http://www.gzmtr.com)、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站(网址:http://www.gdzbtb.gov.cn)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

十八、招标人须将招标文件(招标公告)报招投标监管机构备案后,方可发布。

十九、《投诉处理决定书》和《行政处理决定书》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网站上公布的,视为送达其他与决定书有关的当事人。

特别提示:投标人在本项目招标人的工程项目中存在下列行为的,将被拒绝一定时期内参与我单位后续工程投标。(注:拒绝投标时限由招标人视严重程度确定,最低三个月起,自招标人发出通知之日起计):

1.将中标工程转包或者违法分包的;

2.在中标工程中不执行质量、安全生产相关规定的,造成质量或安全事故的;

3.存在围标或串标情形的;

4.存在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情形的。

 

 

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

                                                  2018 6 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