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招标目的
1.1.1 为了获得工程勘察设计方案,招标人以公开招标方式,在给定任务书、统一收费标准、投标人满足投标资格的前提下,通过评标委员会的评审推荐,确定最佳勘察设计方案及其勘察设计承包人。
1.2 项目概况
1.2.1 工程名称:广州科学城总部经济区二期项目勘察设计 。
1.2.2 工程位置:广州市黄埔区映日路以北科学大道以西(广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1.2.3 工程范围:项目用地面积2801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87774平方米,大型企业总部办公楼及商业配套,建筑高度>50m。
1.2.4 规划用地文件: / 。
1.2.5 项目批准文件:广东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2018-440116-47-03-808814)。
1.2.6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1.2.7 投资总额:人民币 93263 万元。其中,工程费用限额:人民币39979.24 万元;
1.2.8 招标内容:工程勘察、修建性详细规划、方案修改或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编制工程概算、现场指导与监督、竣工图编制(包括竣工通)的制作及出图、BIM技术应用(设计阶段和深化设计阶段)。本项目要求按绿色建筑二星设计,中标人应负责申领绿色建筑二星设计标识。
1.2.9 工程建议施工日期为 年 月,竣工日期为 年 月。
1.3 前期服务机构
1.3.1 机构名称: 广东永道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单位) 。
1.3.2 如果前期服务机构参加本次投标,应将本公告发布前最终完成的工作成果(含电子文件)在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的同时提供给所有投标人参考,否则前期参与的服务机构中标无效。
1.4 投标资格
1.4.1 申请人与招标人过去3年内无合同履约纠纷,没有不得参加投标的情形。
[注释] 合同履约纠纷是指招标人过去3年内曾与申请人签订合同,并且对申请人不满意。不得参加投标的情形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第3.8条。
1.4.2 国内申请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
①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建筑行业工程设计甲级资质;
②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资质。
[注释] 具体资质要求按照《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60号)、《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实施意见》(建市[2007]202号)、《工程勘察资质分级标准》(建设[2001]22号)、《工程勘察、工程设计资质分级标准补充规定》(建设[2001]178号)和《工程设计资质标准》(建市〔2007〕86号)填写。要求同时具备2项或以上资质证书的,申请人可以组成联合体投标。
1.4.3 外国或香港、澳门、台湾的设计企业必须选择一家符合上述条件的企业进行合作设计。
1.4.4 申请人已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企业诚信档案信息库登记企业信息,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为本企业诚信档案中的在册人员。
1.4.5 申请人委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 一级注册建筑师 资格。
[注释] 从下列资格中选一项:
一级注册建筑师。
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
本专业(含相近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从事本专业工作10年以上的工程师。
1.4.6 申请人委派的各专业负责人须具备注册执业资格,未实行注册执业制度的专业,须具有本专业(含相近专业)高级技术职称或者中级技术职称从事本专业工作10年以上(具体要求详见附录3)。
1.4.7 信誉要求: 本工程不接受被列入广州开发区不良记录(有效期内)的单位或个人(指项目负责人)报名,不良记录具体名单以资格审查时广州市黄埔区、开发区门户网站的广州开发区建设局网页“建筑活动不良行为记录”栏目(网址:http://www.hp.gov.cn/hp/jzhdblxwjl/list.shtml)公布名单为准。
1.5 购买招标文件
1.5.1 从发布招标公告之日起的第二个工作日接受报名并发售招标文件,并开始计算备标时间,不少于20日。投标报名时间,即2018年6月29日至2018年7月5日的9:30~11:30,下午14:00~16:00,由申请人代表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非法定代表人报名时提供)、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到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黄埔交易部(广州开发区水西路32号四楼)投标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逾期可不受理。投标报名时应提交下列资料:
1.5.1.1填妥并盖章的《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贰份,表格可从www.gzggzy.cn服务指南栏目下载。
1.5.1.2购买招标文件每套人民币 500 元,由收款机构开具发票。
1.5.1.3申请人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原件备查)、资质证书复印件(原件备查)及项目负责人注册执业证书复印件(未实行注册制度的专业可用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代替)(原件备查)及项目负责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1.5.1.4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原件一份(若联合体投标)(见附录10)。如投标人组成联合体,联合体应当在投标报名前组成,应以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证书,或建筑行业工程设计甲级资质单位为牵头人,并签定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投标人拟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应为牵头人正式员工。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投标报名截止后联合体增减、更换成员的,其投标无效。
1.5.2 申请人报名时,如遇到招标代理机构阻挠,可以径直向交易服务机构报名,或者向监督机构投诉。
1.5.3 在规定的报名期间,报名的申请单位不足3名时,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有权:
(1)发布公告延长接受报名时间。在延期报名时间内,已报名申请单位的资料仍有效并可自行补充资料,未报名的申请单位可根据公告的约定参与报名。
(2)依法重新招标。
1.5.4 投标人应在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5日内将需要澄清的一切问题上传到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站进行网上答疑。招标人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的,招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将统一整理为按时序编号的补充材料,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站“招标答疑”中公开登载;不足15日的,招标人应当顺延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补充材料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补充材料如与原招标文件不符,以最新的修改为准。
网上答疑的操作指南为:登陆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站(http://www.gzzb.gd.cn/cms/index.html)→进入“招标项目答疑”专区→通过项目编号或名称找到所需的项目→在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答疑时间期限内点击“提问”→输入密码(密码为:123456)进入到提问区域→无记名或匿名提出问题以及查看所有的问题。
1.6 现场考察
1.6.1 集合时间:投标人自行考察 。
1.6.2 集合地点:投标人自行考察 。
1.7 费用(如遇审计部门审计,最终结算价款以审计部门的审计结果为准。)
1.7.1 工程勘察费最高投标限价为36万元
工程设计费最高投标限价为944.98万元。
BIM技术应用费最高投标限价为59.27万元。
工程设计费(包括本招标范围所有工作内容的费用)根据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建设部2002年颁布的《勘察设计费收费标准》和广州开发区财政局文件《关于广州开发区、萝岗区财政投资基本建设项目前期费用取费办法的意见》(穗开财字[2014]53号文件)相关规定计取,专业调整系数为1.0,工程复杂程度调整系数暂定为1.15,附加调整系数为1.0,且不再另分专业单独计取,并下浮22%计算,设计费暂定为944.98万元。工程设计费结算时计费基数以招标人或其委托的第三方咨询单位审定的招标控制价的“建安工程费用(含设备器具费和联合运转费,不含施工便道、暂定金等与设计图纸无关项目的费用)”为准,工程复杂程度调整系数、专业调整系数、附加调整系数按设计合同附件1设计费计算表中的约定,且不再另分专业单独计取,最终结算价以招标人或其授权委托单位审核为准。
BIM模型制作暂按《关于广东省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应用费的指导标准(征求意见稿)》计取,单价按30元/平方米,应用阶段调整系数A(不包括施工过程管理、运营维护)为0.45,并下浮50%计算,暂定为59.27万元。结算时工程量以实际应用规划报建面积,应用阶段调整系数A和应用专业调整系数B由招标人根据实际应用情况确认,工程复杂程度调整系数C按1.0,下浮率按投标下浮率,最终结算价以招标人或其授权委托单位审核为准。
勘察费用采用综合单价包干的方式,按照甲乙双方确认的实际工程量(暂定:3000米)乘以中标综合包干单价120元/米结算,该单价已包括所有实物工作收费、技术工作收费、税金以及协助办理工程勘察相关许可、苗木、养殖物赔偿等全部费用。合同结算价款以甲方按合同约定审定的结算为准。
工程竣工后由中标人负责完成竣工图(包括竣工通)的制作及出图工作,费用不另计。
本项目要求按绿色建筑二星设计,中标人应负责申领绿色建筑二星设计标识,费用不另计。
1.7.2 市财政投资项目应实行限额设计,初步设计的建设内容和建设标准不得超过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的范围,编制初步设计概算不得超过经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总投资。
政府固定资产投资应当坚持估算控制概算,概算控制预算,预算控制决算的原则。
1.7.3 未中标单位经济补偿及补偿金额:
本工程对未中标单位不设经济补偿,投标费用由投标人自理。
注:招标人和中标人有权在实施方案中参考使用所有投标方案成果的部分内容。
1.8 工期
1.8.1 设计工期:中标人应在收到方案修改意见后 5日历天内完成方案修改,方案确定后 7 日历天内完成初步设计,初步设计审查批准后 15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施工图设计文件经审查发现问题后 3 日历天内完成补充、修改。如果延误工期,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的误期损害赔偿费每天为合同暂定价的0.3%;误期损害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为合同暂定价的30%;延期超过15日的,招标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要求中标人支付合同暂定价30%的违约金。
1.8.2 勘察工期:合同签订后,承包人收到发包人发出的进场通知起计 10 日历天内提交勘察成果文件。如果延误工期,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的误期损害赔偿费每天为最终勘察合同价格的0.5%;误期损害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为最终勘察合同价格的30%;逾期超过15日的,招标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要求中标人支付最终勘察合同价格30%的违约金。
1.9 其他事项
1.9.1 投标时是否需要提交设计模型: 否 。
1.9.2 招标代理费用由招标人直接支付给招标代理机构,不占用勘察设计费。
1.9.3 招标项目的电子地形图由招标人到广州市建设大马路10号广州市城市规划勘测设计研究院统一购买后分发给投标人。投标人可通过http://maps.google.com选择satellite(卫星图象)观察本项目的周边环境。投标人应详细勘查现场,了解项目环境、现状。
1.9.4 项目的其他情况在设计任务书中详细介绍。本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更详细的信息以招标文件为准。
1.9.5 有关投标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相关事宜,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1.9.6 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向招标人书面提出。
异议受理部门:广州永龙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联系人: 叶工
电话: 020-32053161
地址:广州科学城科学大道162号创意大厦B1栋八楼803室
1.9.7 本公告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www.gzggzy.cn)、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网址:http://www.gdzbtb.gov.cn/)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cebpubservice.com/)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
1.9.8 《投诉处理决定书》和《行政处理决定书》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网站上公布的,
视为送达其他与决定书有关的当事人。
1.9.9 特别提示:投标人在本项目招标人的工程项目中存在下列行为的,将被拒绝一定时期内参
与我单位后续工程投标。(注:拒绝投标时限由招标人视严重程度确定,最低三个月起,自招标人发出通知之日起计):
(1)将中标工程转包或者违法分包的;
(2)在中标工程中不执行质量、安全生产相关规定的,造成质量或安全事故的;
(3)存在围标或串标情形的;
(4)存在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情形的;
(5)其他(有则添加,无则删除)。
1.9.10投标申请人须按要求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提交由其公司、企业住所地所属检察院或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检察院(对有关单位或个人申请涉及外国国籍人士的个人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则由广东省人民检察院受理查询)于该项目招标期间(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到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期)出具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原件,证明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在近10年内(单位营业期限不满10年的即按单位营业执照成立日期起查询)无行贿犯罪记录。
1.10 招标人
1.10.1 名称:广州永龙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1.10.2 邮政编码、地址: 510663、广州科学城科学大道162号创意大厦B1栋八楼803室
1.10.3 电话(手机)号码: 020-32053161
1.10.4 传真号码: 020-32057660
1.10.5 电子邮箱:2002ivan@163.com
1.11 招标代理机构
1.11.1 名称: 广州宏元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1.11.2 邮政编码、地址:510760、广州开发区东区宏光路春晖三街14号二楼
1.11.3 电话(手机)号码:020-82090314/13570365085
1.11.4 传真号码:020-82090814
1.11.5电子邮箱:287359205@qq.com
1.12 交易服务机构
1.12.1 名称: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黄埔交易部
1.12.2 邮政编码、地址:510635,广州市黄埔区水西路32号四楼(汇丽国际)D栋写字楼四楼
1.12.3 电话(手机)号码:
1.12.4 传真号码:
1.12.5 网址:
1.13 招标管理机构
1.13.1 名称:广州开发区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1.13.2 邮政编码、地址: 510530、广州市开发区水西路30号汇丽写字楼4楼
1.13.3 电话号码: 020-82111245
1.13.4 传真号码: 020-82111247
1.13.5 网址:http://www.gzzbb.gz.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