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福建联合石油化工有限公司油品质量升级项目已由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石化股份计[2018]130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福建联合石油化工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中国石化集团招标有限公司北京分部。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福建联合石油化工有限公司油品质量升级项目30万吨/年烷基化装置项目基础工程设计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项目名称:福建联合石油化工有限公司油品质量升级项目30万吨/年烷基化装置。
2.2建设地点:福建联合石油化工有限公司厂区内。
2.3建设规模:30万吨/年烷基化装置、3万吨/年废酸再生装置及配套设施。
2.4建设投资:61561万元(不含增值税)。
2.5计划工期:123天(其中:自工艺包交付始30天完成基础设计)。暂定2018年8月1日至2018年11月30日。
2.6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7标段招标范围:
(1)协助管理PDP文件内容。专利商的基础设计包(PDP)是一个重要工作,需要设计服务商与中标的专利商共同工作以便及时获得设计数据,使项目进度满足项目业主对工程的要求。主要协助管理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①编制工艺包招标文件,编制PDP开工会文件,协助业主PDP开工会。
②协调与专利商的设计技术界面,确保PDP交付的资料能符合本装置总体要求和技术标准。
③协助专利商能够按福建联合石化标准要求,提供符合要求的工艺包,以满足编制本项目基础设计的要求;
④协助审查专利商分阶段交付的数据资料并评价其对后续设计的影响,与业主一起共同参加与专利商开的各种审查会议(如PFD、P&ID、HAZOP/SIL等)。
⑤组织HAZOP/SIL审查会。
⑥参加业主组织的PDP文件包审查会。
(2)编制基础设计文件,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①根据专利商提供的工艺包条件和业主要求编制基础设计文件。基础设计深度应满足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暨股份公司《石油化工装置基础工程设计内容规定》(SPMP-STD-EM2003-2016),并能作为业主EPC/E+P+C承包合同招标和确定执行阶段承包策略的基础文件。
②特别需要重视供政府行政主管部门审查的“安全设施设计专篇”、“职业卫生设施设计专篇”、“消防设计专篇”、“环境保护专篇”、“节能专篇”和“抗震设防专篇”等设计文件,这些专篇业主纳入项目基础设计审查中,设计服务商提供的数据应满足本项目进度需求。
③如有长周期、次长周期设备,应按设备订货时间的要求提前提交相关资料(如请购书等),其它设备也应按设备订货时间的要求提前提交相关资料(如请购文件等)。
④基础设计文件PID需进行HAZOP/SIL审查(主导)。
⑤参加业主或主管部门组织的基础设计审查。
⑥提交在2018年全厂大修期间必要甩头设计文件。
(3)配合业主进行基础设计审查至项目通过基础设计审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备以下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
(2)持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相应资质证书:
①持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化工石化医药甲级及以上设计资质证书;
②持有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的特种设备设计许可证:压力容器设计许可(A1)、压力管道设计许可(GC1)。
(3)持有有效的质量管理、环境管理、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4)2013年以来(以合同签订生效日期为准)有石油化工工程基础设计单项合同金额1000万元以上的基础工程设计业绩;
(5)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足够资产及能力并有效地履行合同;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项目经理持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化工工程注册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注册于投标人单位),2013年以来(以合同签订生效日期为准)有石油化工工程基础工程设计项目经理执业业绩。
3.4项目技术负责人持有化工工程注册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注册于投标人单位),2013年以来(以合同签订生效日期为准)有石油化工工程基础工程设计技术负责人业绩。
3.4主要专业负责人持有(工艺、建筑、结构、电气、安全等)注册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注册于投标人单位),或持有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2013年以来(以合同签订生效日期为准)有石油化工工程基础工程设计相应专业负责人执业业绩。(涉及特种设备的设计人员应有与设计范围相适应的设计资格和设计审批资格)
3.5投标人应慎重考虑并决策是否参与本招标项目的投标。若下载了招标文件后决定不参与投标,请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5天前书面通知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否则招标人将按照《中国石化建设市场诚信体系管理办法》相关条款的规定给予限制投标的处理(特殊原因及不可抗力的情形除外)。
4.注册、报名、申领电子印章与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获取
4.1本招标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标投标的方式,通过中国石化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网(以下简称交易平台)在线完成发标、投标、评标等工作。
4.2潜在投标人须登录交易平台进行注册、报名、申领企业CA数字证书的电子印章(以下简称CA章)、下载招标文件等。
4.3获取招标文件、图纸等相关资料时间:
(1)获取时间:2018年6月27日09时00分至2018年7月2日09时00分。
(2)获取截止时间:2018年7月2日09时00分。
5.投标保证金
5.1招标人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
5.2投标保证金金额:10万元。
5.3投标保证金可采用银行保函、银行电汇的形式,以银行电汇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应当从其基本账户转出。
5.4提倡投标保证金以银行保函的形式提交。
6.投标文件编制及递交
6.1编制:投标文件须采用“中国石化投标文件制作软件”进行编制。
6.2递交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均可递交。
6.3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7月18日09时00分。
6.4递交方式:登录交易平台上传(投标人保存文件上传成功回执,递交时间即为上传成功回执时间)。
7.开标
7.1开标时间:2018年7月18日09时00分。
7.2开标地点:中国石化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北京分中心。
7.3开标地址:北京市房山区燕山岗南路9号燕山石化接待中心康体楼2楼224室。
8.其它
8.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不作经济补偿。
8.2请投标人注意:在开标前自己的身份应对其他投标人保密。
9.招标人
名称:福建联合石油化工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泉州市泉港区;
邮编:362800;
联系人:禹偶英;
电话:0595-27355710;
传真:0595-27355759;
电子邮箱:yuouying@fjrep.com。
10.招标代理机构(适用于委托招标)
名称:中国石化集团招标有限公司北京分部 ;
地址:北京市房山区燕山岗南路9号燕山石化接待中心康体楼2楼;
邮编: 102500;
联系人:张蕾;
电话: 010-69341362 13811792624;
电子邮箱: zhanglei001.yssh@sinopec.com
11.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中国石化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网(https://ebidding.sinopec.com)和国家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12.公告发布期限
本公告发布期限:从本公告规定的招标文件下载时间起,到下载截止时间止。
13. 特别提醒:
本项目在“中国石化建设工程电子交易系统”(以下简称交易系统,网址:https://ebidding.sinopec.com)上进行全流程电子招标,请潜在投标人首先办理注册入库手续,加入投标人库,成功后申领企业CA,并在相应招标项目上报名参加投标,报名成功后前往指定地点购买纸质招标文件,并在交易系统中下载电子招标文件。投标文件须使用“中国石化投标文件制作软件”编制,加盖“电子招投标专用章”后在交易系统中递交。潜在投标人必须激活企业CA后,在系统上传电子投标文件。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石化集团招标有限公司北京分部
2018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