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宁晋县北部新区、宁东新区6条道路及迎宾广场工程(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由宁晋县发展改革局以宁发改【2018】15号、宁发改【2018】18号、宁发改【2018】20号、宁发改【2018】21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宁晋县交通运输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政府债券,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宁晋县交通运输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宁晋县。
2.2建设规模:宁晋县北部新区、宁东新区6条道路及迎宾广场工程包括宁晋县北部新区滨河东路改建工程、宁晋县东阳路(宁营大街至友谊大街)及友谊大街东段(东阳路至S544)道路工程、宁晋县北部新区一期道路工程、宁晋县高速路口迎宾广场项目。
宁晋县北部新区滨河东路改建工程起于青银高速宁晋收费站匝道口,沿旧路向南布设1.6公里,在北楼下村路线折向东南后于北环路(建设中)相交,向南与安宁大街(规划中)、康宁大街(规划中)相交,经小王庄后向南与和平大街相接,路线全长5.038公里。该工程包括排水工程、给水工程、照明工程、管道工程、交通工程、绿化工程。
宁晋县东阳路(宁营大街至友谊大街)及友谊大街东段(东阳路至S544)道路工程,友谊大街道路工程长657.65米,道路宽16米,机动车道宽10米,非机动车道两侧各款3米;东阳路道路工程全长2924.84米,道路宽20米,机动车道宽15米,非机动车道两侧各宽2.5米。
宁晋县北部新区一期道路工程包括道路工程、排水工程、交通工程、照明工程、绿化工程、给水工程、通信工程。道路工程包括:安宁大街(滨河东路至希望路)道路中心线长614米; 月城路(新308至安宁大街)道路中心线长534米;石坊路(新308线至安宁大街)道路中心线长506米;吉祥路(新308线至安宁大街)道路中心线长506米。排水工程包括:安宁大街、石坊路、吉祥路、月城路分别新建雨水管道两道、污水管道两道。照明、交通工程:全线新设路灯。在平交路口采用灯控,同时设置机动车信号灯和行人过街信号灯。给水工程包括:安宁大街新建给水管道两道。月城路石坊路、吉祥路新建给水管道一道。通信工程包括:安宁大街道路中心线两侧布置通信排管。月城路、石坊路、吉祥路道路中心线处单侧布置通信排管。
宁晋县高速路口迎宾广场项目分为南北两个地块,占地面积约为8891平方米,其中北侧建设面积约3868平方米,南侧建筑面积约5023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环形休闲集散广场、植物景观、迎宾雕塑等。
2.3 施工工期:计划开工时间:2018年7月20日,计划工期7个月。
2.4招标范围:本次招标为宁晋县北部新区、宁东新区6条道路及迎宾广场工程施工,共分为1个合同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应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同时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原建设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和公路工程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近3年(2015年6月1日至今,以工程竣(交)工日期为准) 内至少独立成功完成过2个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1.5亿元的公路工程或市政道路工程的施工业绩。工程施工业绩以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和交工证明材料(或竣工验收材料或质监部门出具的鉴定书)为准;并在人员、财务能力、设备、信誉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企业经营异常情况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5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行贿犯罪行为的认定以检察机关职务犯罪预防部门出具的查询结果为准),不得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6月26日至 2018年7月2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 时至 11:30 时,下午 14:00 时至 17:00 时(北京时间,下同), 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的不需要)原件、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的不需要)原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以及上述资料复印件一套(A4幅面,全本复印,逐页加盖申请单位公章),在宁晋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晋县天宝西街方大科技园C6幢2层)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含图纸)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工程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5.2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7月17日9:30时,投标人应于当日8:30至9:30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宁晋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晋县天宝西街方大科技园C6幢2层)开标室。
5.3逾期送达、未送达指定地点或者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包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接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hebeieb.com.cn)、 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 (http://www.ccgp-hebei.gov.cn) 、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hebpr.cn)发布。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体提供的信息而造成损失的,招标人、招标代理概不负责。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 | 宁晋县交通运输局 |
联系人: | 李兴华 |
电 话: | 0319-5689060 |
招标代理: | 瑞和安惠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
地 址: | 石家庄市建设南大街269号河北师范大学科技园B座12层 |
电 话: | 0311-69052062 |
传 真: | 0311-69052033 |
联 系 人: | 鲁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