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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万胜广场A塔7楼员工服务大厅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招标公告
文章来源:     发布时间:2018-06-22 16:15:50    点击数:0

 

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万胜广场A7

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

本工程位于广州市海珠区万胜广场(广州地铁集团)A7

1、本工程划分为1

2、招标内容:

3、招标控制价:1522695.04

:经营资金

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2、投标人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按国家法律经营。

3、投标人均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仅限施工单位)。

4、投标申请人同时具有:

4.1设计单位需为广州地铁房屋建设工程设计类投标人企业库(AD库)库内单位。

AD库)

4.2施工单位需为广州地铁装修装饰施工类投标人企业库(Q库)库内单位。

Q库)

4.3投标申请人拟担任本工程:

5、施工负责人持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或能够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打印页。

6、专职安全人员须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或能够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打印页。

7、投标人已按照附件三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申请人声明及按照附件五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申请人承诺书。

8、关于联合体投标:

8.1允许联合体投标,但只接受最多由2家单位组成的联合体,且应以承担施工任务的一方为主办方,并签订联合体工作协议(附件四)。联合体工作协议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

8.2投标人拟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兼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必须是联合体中对应分工成员的正式员工。

8.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9、投标人(含联合体各方)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已建立企业诚信档案,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兼施工负责人)为本企业诚信档案中的在册人员(诚信档案应在有效期内)

10、在本公告发布时,投标人未在以往工程中违约被本业主书面拒绝投标(期限内,详见附件六)

1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报名,即:如控股单位先报名则被控股单位不得报名,如被控股单位先报名则控股单位不得报名。

AD库)

招标人因两次或多次招标失败,需申请改变招标方式或不招标的,应按《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省第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通过2003.4.2)的第四十条规定执行。

本工程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计价规范设置招标控制价。

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内容有异议的,向招标人书面提出。异议受理部门: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纪检监察部,异议受理电话:(02083106760

本公告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址:“http://www.gzggzy.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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