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2月5日
电话:400-8365317
注册 登录
当前位置: 首页> 工程招标 > 招标公告
张谷英村古建筑群保护修缮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文章来源:     发布时间:2018-06-22 14:42:02    点击数:0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张谷英村古建筑群保护修缮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已由湖南省文物局以湘文化遗产[2015]45号批准建设和岳阳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岳县发改[2018]106号核准招标。招标人为岳阳县张谷英管理处,建设资金来自国家专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张谷英村古建筑群保护修缮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

2.项目地址:岳阳县张谷英村;

3.建设规模:张谷英村古建筑群内49座民居建筑的修缮工程和张谷英村村委会办公楼仿古外包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投资约1376万元。

4.资金来源:国家专项资金;

5.工期要求:18个月(其中设计工期要求为:2个月;施工工期要求为:16个月);

6.质量标准:

设计质量标准:设计文件的内容和深度应符合和达到国家规定的要求;

施工质量标准:符合国家验收规范合格工程标准。

7.保修要求:建筑工程按建设部【2000】年80号令要求保修。

8.招标范围:张谷英村古建筑群内49座民居建筑的修缮工程和张谷英村村委会办公楼仿古外包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

9.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一个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如为联合体投标,且联合体双方均为省外企业,则联合体各方都需提供入湘登记证明)。

2.投标人资质要求:

2.1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古建筑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含)以上资质和文物保护工程施工壹级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2.2具备文物保护工程勘察设计乙级(含)以上资质;

3.关键岗位人员要求:

3.1拟任项目设计负责人应具有文物保护工程责任设计师证或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2拟任本次招标项目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数量不得低于湘建建〔2015〕57号文件规定的最低配备标准,即至少项目负责人1人、项目施工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安全员1人、质量员1人,且安全员应具有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不得同时在其他建设工程项目中任职;

3.2.1项目总负责人为施工项目部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具有文物保护工程责任工程师证和建筑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证及有效的B类安生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无在建工程;

3.2.2拟任施工项目技术负责人应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含)以上职称证或文物保护工程责任工程师证;

3.3拟任本次投标的项目总负责人,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项目设计负责人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提供近6个月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连续缴纳社保证明),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无在建项目;

4.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牵头单位必须为施工单位。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4.1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不超过2家;由施工企业作为牵头人组成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成员间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投标人除了需满足上述要求以外,同时需满足以下资格条件:

4.2联合体成员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其他方应全权委托联合体牵头人,以联合体牵头人的身份共同参加本次招标的投标。尽管委任了联合体牵头人,但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为此,联合体各成员的法定代表为联合体牵头人法定代表。

4.3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4.4联合体成员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

4.5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牵头人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约束力。

4.6联合体各成员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由联合体牵头人的法定代表人出具授权委托书,授权本单位人员作为本项目的授权委托代理人,办理投标事宜,授权委托书须联合体各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名并加盖公章。

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四、资格审查方式及评标办法

本项目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评标办法参照发改法规[2011]3018号文件和湘建监督[2017]76号文件采用“综合评估法”。

五、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金额贰拾万元整。
    2.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2018年7月20日12:00前(北京时间),以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支付系统到账时间为准。(保证金咨询电话:0730-2966626)
    3.缴纳方式:投标保证金应以投标人银行账户转账等非现金形式递交。
    账户名: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投标人在网上可自行选择保证金专户银行账户
    账号:投标保证金子账户的获取

(1)投标人在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ggzy.yueyang.gov.cn)选择“投标单位登入”(首次登入需注册,完成注册并绑定投标人CA等相关手续后进入交易系统),投标人选择对应项目进行投标操作,生成对应本项目(标段)的投标保证金子账号。该账号为投标人缴纳本项目(标段)投标保证金的唯一账号,请注意保密。(投标人必须办理湖南CA数字证书才能完成登入及后续操作)
    (2)投标人在提交保证金时,应按照随机获取的保证金子账号信息准确填写银行账单(投标保证金只能从投标人的银行基本户转出),投标人可通过登入系统查询保证金到账及退还情况。
    4.CA数字证书办理
    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岳阳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洪昌路与狮子山路交叉口西南角丘山大厦南面庙坡小区43号门面)电话:0730-8181828。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和澄清答疑发布

1.投标人须委派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的总负责人,如联合体投标须委派联合体牵头人法定代表人或拟任本项目的项目总负责人持以下资料原件和加盖投标人(如联合体投标,为联合体各方)公章的复印件(装订成册)一份进行报名:

(1)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

(2)有效的联合体协议书(仅联合体投标的提供);

(3)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方)营业执照副本;

(4)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方)资质证书副本;

(5)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单位有效介绍信(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出后开具的);

(6)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企业基本户开户许可证;

(7)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8)拟任项目总负责人文物保护工程责任工程师证和注册建造师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9)拟任项目设计负责人文物保护工程责任设计师证或职称证;

(10)拟任本次投标的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以及项目设计负责人必须是相应企业在职人员,须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近6个月由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

(11)技术负责人中级职称证书或文物保护工程责任工程师证、施工员的施工员证、安全员的专职安全员证及安全员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质量员的质量员证;

(12)湖南省外设计或施工企业均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2.在投标报名时间内,投标人未按要求委派人员到场的或未按要求提供资料或提供资料不全的,其报名将会被拒绝;

3.报名时间:2018年6月22日至2018年6月26日,每日上午8:0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节假日不休息),逾期不受理。

4.招标文件质疑截止时间:见招标文件;

5.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地点:国鼎和诚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岳阳市岳阳楼区青年中路398号恒泰大厦13楼)。

6.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份,现金购买,售后不退。

七、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18年7月23日15时0分,地点为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岳阳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洪昌路与狮子山路交叉口西南角丘山大厦)。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注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3.委托代理人必须亲自参加投标,委托代理人必须为项目总负责人,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授权委托书必须由联合体成员各方盖章且各方法定代表人签章。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九、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接受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招标投标监管机构监督。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岳阳县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十、其它要求

投标人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合法有效,经核查如有弄虚作假,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将取消投标资格,并记该企业不良行为记录;

十一、联系方式

招标人:岳阳县张谷英管理处

联系人:魏先生

电话:17707301133

招标代理机构:国鼎和诚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岳阳市青年中路恒泰大厦南栋十三楼

联系人:任女士

电话:0730-8630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