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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宣大高速2018年机电养护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文章来源:     发布时间:2018-06-15 11:06:07    点击数:0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宣大高速公路2018年机电养护工程施工(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由河北省交通运输厅公路管理局以冀交公路[2017]727号文批准建设,招标方案已核准,核准文号:冀交招核字[2018]     E021号,项目业主为河北省高速公路宣大管理处(以下简称“招标人”),建设资金来自通行费收入,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河北省高速公路宣大管理处。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评标办法采用合理定价抽取评审法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宣大高速公路。

2.2建设规模:对宣大高速公路监控大厅显示系统进行改造并更换收费站供电电缆。

2.3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时间2018720,计划完工时间2018930计划工期70日历天,试运行期1个月,缺陷责任期24个月。

2.4招标范围及工程量内容划分:本项目主要是对宣大高速公路监控大厅显示系统进行改造,并对各收费站老化严重和故障的管道、线缆进行全面的更新、修缮、功能恢复等并增设液压升降架9套。

名称

主要工程量内容

2018年机电养护工程

(监控大厅显示系统改造部分)

对宣大高速公路监控指挥大厅显示系统改造(包括液晶拼接屏、拼接屏支架、拼接控制器及控制软件进行更换等),更换46英寸液晶拼接屏40套,拼接屏支架1套、拼接控制器1套等,将原有拼接屏及支架、拼接器等拆除后搬迁到业主指定位置,完成电视墙改造并确保与原有监控大厅风格一致,达到机房安全标准,恢复施工现场,更换修复损坏的防静电地板及墙面和门板。提供1个月试运行和24个月免费维护服务,进行业务培训、固定资产交接登记、及编制工程资料,配合完工、交工、竣工验收及审计、决算工作等。

2018年机电养护工程

(收费站线路工程部分)

对各收费站老化严重的管道和线缆进行全面的更新、修缮、功能恢复等,7个收费站和2个养护工区增设液压升降架9套。提供1个月试运行和24个月免费维护服务,进行业务培训、固定资产交接登记、及编制工程资料,配合完工、交工、竣工验收及审计、决算工作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持有有效营业执照,满足附件2要求的资格审查条件信誉良好,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能力。

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glxy.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3.2招标人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按照报名时间的先后顺序招标人只接受1名投标人的报名。

3.4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5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行贿犯罪行为的认定以检察机关职务犯罪预防部门出具的查询结果为准),不得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6 15 日至 20186 22 日,每日上午9:00~11:00,下午14:30~17:00(北京时间,下同),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石家庄市石清路9号),持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和投资参股的关联企业情况表(格式见附件1)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图纸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4.3已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理处通过注册登记的投标人可直接购买文件。未经注册登记的投标人,请按照“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址:http://www.hebpr.cn)首页“通知公告”中“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招标代理机构及投标人(含政府采购供应商)进行登记注册的通知”的要求办理相关手续,具体事宜可联系0311-66635531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18710930前(北京时间),投标人应于当日08时30分至930分将投标文件送至河北公共资源大厦  212  会议室(石家庄市石清路9号)。

5.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递交文件的,法定代表人应当持有效身份证件和经投标人注册所在地公证机关做出有效公证的身份证明;投标人授权代理人递交文件的,授权代理人应当持有效身份证件和经投标人注册所在地公证机关做出有效公证的授权委托书。投标人不满足上述要求的,视为放弃随机抽取入围投标人资格。经公证的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应当与其投标文件正本内相关原件内容保持一致。

5.3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121.28.195.124:9001/)、“河北省交通运输厅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网”(http://qlgk.hbsjtt.gov.cn/)、“河北省高速公路管理局网站”(http://www.hbgs.com.cn)、“河北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hebgp.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 http://www.ccgp.gov.cn/“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www.hebggzy.cn/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河北省高速公路宣大管理处

招标代理机构:华能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张家口市高新区胜利中路170号      

地址:石家庄市西三庄街258号

邮政编码:075000

邮政编码:050071

联 系 人:魏伟、王海涛

联 系 人:吴海盟

电    话:0313-5983508

电    话:0311-87733714

传    真:0313-5983506

传    真:0311-877588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