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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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生物产业基地标准厂房(二期)工程电梯采购及安装(第二次) 招标公告
文章来源:     发布时间:2018-06-13 16:02:51    点击数:0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国家生物产业基地标准厂房(二期)工程已由重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经济发展局以渝高新经投【2015】164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重庆高新区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业主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电梯采购及安装进行第二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重庆市九龙坡区金凤镇。

2.2 工程规模:主要包括24台电梯的采购和安装等,投资额约700万元,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2.3 交货期:80日历天(该交货期为生产、供货、完成安装、调试直至验收合格)。

2.4 招标范围:电梯的设计、生产、装配(含出厂前测试和检测、检验等)、供货(含备品、备件、专用工具等)、包装、运输和保险、装卸、安装、调试和试运行、技监检验、验收、技术资料提交、人员培训、质量保证期内的维修、维护、保养等,即“交钥匙工程”的全部内容。

3.投标人资格条件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应满足下列资格条件:

3.1制造商参加投标的必须具备以下资格:

3.1.1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工商登记注册的企业法人。

3.1.2具有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载货电梯类B级)

3.1.3具有省级(或直辖市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局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安装、改造、维修(修理)均为A级)。

3.1.4具有有效的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OHSAS18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2代理商参加投标的必须具备以下资格:

3.2.1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工商登记注册的企业法人。

3.2.2具有省级(或直辖市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局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安装为A级)。

3.2.3代理商须取得制造商针对本项目所投产品的唯一授权,对其授权的制造商必须满足制造商独立投标资格条件(即上述3.1.1—3.1.4条的规定,同时提供制造商授权书原件)。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不接受电梯制造商以其办事处的名义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 6  13  9 时至2018 7  6  10 时(北京时间,下同),登录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信息网(http://www.cpcb.com.cn)下载招标文件、图纸、答疑、补遗、最高限价等开标前的有关资料。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 7  6  10  00 分,地点为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中心(重庆市渝中区长江一路58号,具体房间号见当天展示牌)。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重庆市招标投标综合网》(http://www.cqzb.gov.cn)和《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信息网》(http://www.cpcb.com.cn/)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重庆高新区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金凤镇高新大道6号西区孵化楼4号楼326

联系人:何老师

电  话:023-68186039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市弘禹水利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重庆市渝北区新牌坊3号水利大厦9楼

联系人:陈老师

电  话:023-89079042

                                                                   2018年 6 月 1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