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河南省公安厅业务技术用房建设项目外墙石材采购项目已由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省公安厅业务技术用房建设项目建议书的批复(豫发改投资[2014]1055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河南省公安厅,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中国新兴建设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中招国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面向国内对该项目的生产厂商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相关要求的投标人参加。 2.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 项目名称:河南省公安厅业务技术用房建设项目外墙石材采购。 2.2 项目地点:河南省郑州市郑东新区郑开大道与前程路交叉口向北500米路东。 2.3 采购内容:河南省公安厅业务技术用房建设项目外墙装饰石材采购及相关服务,石材预估量为70000㎡,石材厚度为3cm。石材颜色为樱花红(花岗岩)。 2.4 交货期:签订合同之日起 20 日历天内交货。 2.5 交货地点:招标人制定地点。 2.6 质量标准:达到国家规定“合格”标准。 2.7 质保期:5年(60个月)。 2.8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且注册资本(金)不少于500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按本招标公告发布当日中国银行发布汇率的中间价折算)。 3.2 投标人须是所投石材产品的生产制造企业(生产制造企业定义:以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为准,营业执照中关于生产的表述可以是生产、加工、制造、制作等有生产含义的词语)。 3.3 投标人应有独立的可满足本次投标的石材原材料的矿石储备量或开采量。 3.4 投标人2015年1月1日以来具有40000㎡以上类似外幕墙石材供货业绩。 3.5 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及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6 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指2014至2016年度,新成立企业提供成立起来)财务审计报告。 3.7 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投标人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的查询信息截图。 3.8 投标人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投标人须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的查询信息截图。 3.9 投标人须提供企业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3.10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报名和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应首先完成诚信库入库登记(具体办理事宜请查询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河南省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诚信库入库登记指南(工程建设、政府采购》);诚信库入库登记通过后,方可办理CA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具体办理事宜请查询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公共资源项目CA办理流程》)。 4.2 网上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06月11日至2018年06月15日(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www.hnggzy.com)”网站,凭企业身份认证锁(CA密钥)进行网上投标报名(详见http://www.hnggzy.com公共服务-办事指南)。 4.3 招标文件的获取:投标人须注册成为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会员并取得CA密钥后,方可凭CA密钥登录(http://www.hnggzy.com)会员专区并按网上提示下载招标文件及资料(详见http://www.hnggzy.com公共服务-办事指南),下载时需缴纳招标文件费(网上缴费)300元(售后不退)。 4.4 招标文件下载时间及时关注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和公司CA密钥推送消息,投标人未按照规定时间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和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公开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新兴建设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太平路44号院 联系人:王京龙 电话:18569970116 招标代理:中招国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CBD商务外环路9号新芒果大厦26层 联系人:高先生、郭先生 电话:0371-86180561 0371-86183092
2018年06月11日
|
2017年12月5日
电话:400-83653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