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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广州地铁后勤车辆业务委外项目(标段1、2)(第2次) 招标公告
文章来源:     发布时间:2019-08-23 15:18:38    点击数:0

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就2019年广州地铁后勤车辆业务委外项目(标段1、2)(第2次),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公开招标。具体事宜公布如下:

一、项目名称:2019年广州地铁后勤车辆业务委外项目(标段1、2)(第2次)

标段1:2019-2020年广州地铁新线网生产用车服务项目(第2次)

标段2:2019-2022年广州地铁万胜围及城轨项目用车服务项目(第2次)

二、招标单位: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工  联系电话:020-83106466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省建筑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胡工   联系电话:18520550102

招标监督机构:  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纪检监察部

投诉电话: 020-83106760

三、项目地点:招标人指定的地点,广东省辖区内包含但不限于广州市辖区、珠海市辖区、清远市辖区、佛山市辖区等(详见用户需求)。

四、项目概况:

(一)项目规模:

标段1:人民币2054万元;标段2:人民币2400万元;为预测暂定价,项目以月度形式结算,具体项目金额以实际结算金额为准。

(二)项目服务时间及服务地点:

标段1:服务时间为2019-2020年/12个自然月,预计项目开始时间为2019年9月 / 日,结束时间为2020年7月  / 日,服务项目各部分工作的起止时间、服务地点和具体需求以招标人书面通知为准。其中以进场时间作为服务的起算时间,如进场的时间早/晚于前述服务时间,则服务终止期限相应提前/顺延。

标段2:服务时间为2019-2022年/36个自然月(其中城轨项目服务时间为2019年-2020年/17个自然月)预计项目开始时间为2019年9月  / 日,结束时间为2022年7月 / 日,服务项目各部分工作的起止时间、服务地点和具体需求以招标人书面通知为准。其中以进场时间作为服务的起算时间,如进场的时间早/晚于前述服务时间,则服务终止期限相应提前/顺延。

服务地点包含但不限于招标人指定的广州市辖区内1.广州地铁集团运营地铁线路、未竣工结算的地铁新线、在建地铁线路;2.集团职能总部、共享中心、培训学院、党校、国家工程实验室、城际轨道运营筹备工作组/部等办公地点;3. 城际轨道交通线网筹建、在建、运营线路,包含但不限于珠海、清远、佛山等市辖区(以下简称服务区域),详见招标文件中“用户需求书”。

(三)项目需求及内容:

1.按招标人需求提供与车辆相关的服务,服务区域包含但不限于广州市辖区内广州地铁集团各车辆段、运营及在建的地铁线路,服务范围包含但不限于提供包人包车的用车、乘车服务。

2.项目所需提供的服务内容及支持:(详见用户需求书)

1)标段1:

投标人需提供招标人指定的以下范围的包人包车的用车、乘车服务保障(包含但不限于)

①广州市辖区内广州地铁集团运营地铁线路、未竣工结算的地铁新线、在建地铁线路;

②集团职能总部、共享中心、培训学院、党校、国家实验室、城际轨道交通筹备工作组/部等办公地点;

③同时保障基地维修中心等招标人下辖各中心的中小型货车的用车需求

在上述范围内子项目1优先保障截止至2019年8月被定义为新线范围的四号线南延段、九号线、十三号线、知识城线、十四号线一期、二十一号线、八号线北延段地铁车辆段、线路沿线的生产用车需求。后续项目实施中新线定义范围和服务区域的定义与调整以招标人书面通知为主。

2)标段2:

投标人需提供招标人指定的以下范围的包人包车的用车、乘车服务保障(包含但不限于):

①广州市辖区内集团职能总部、共享中心、培训学院、党校、国家实验室、城际轨道交通筹备工作组/部等办公地点;

②城际轨道交通线网筹建、在建、运营线路;

③同时保障招标人未来3年内因工作需要增加的组织架构的工作用车、项目工作组(筹备组或筹备单位)工作或者生产用车需求;

后续项目实施中服务区域的定义与调整以招标人书面通知为主。

3.服务要求:(详见用户需求书)

1)子项目1主要使用车型主要有:

45座及以上大型普通客车,以下简称“大巴车”;

15座及以上中型普通客车, 以下简称“中巴车”;

1-1.5吨小型货车,以下简称“小货车”;

6-7.2吨中型货车,以下简称“中货车”;

9-14座中型普通客车,以下简称“面包车”;

子项目2除①-⑤车型之外,主要使用车型还需包括以下车型:

5座小型客车,以下简称“5座车”;

7座小型客车,以下简称“7座车”。

2)本项目子项目中小货车车辆的使用,由于货车用车的业务量相对不稳定,不排除客观因素影响实际产生的业务量高于或低于招标人的预测,存在每日用车需求不均,集中高峰用车或当天无需求等现象的可能性。因此允许投标人在中标后再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货车类的车辆购置和配备。

3)本项目用车需求的业务量为招标人以自身过往历史实际发生数据为依据进行的测算,不排除客观因素影响实际产生的业务量高于或低于招标人的预测,存在每日用车需求不均,集中高峰用车或当天无需求等现象的可能性。并且招标人有权根据自身生产经营需求、新线建设工期等因素,调整用车需求(增加或减少),合同实际支付金额按招标人用车的使用情况据实结算,敬请投标人悉知。

4)确保招标人正常工作秩序及生产秩序,提供安全、准点、快捷、舒适的用车、乘车服务,投标人须100%保障招标人合同范围内对应服务区域内的全部用车、乘车服务。

5)临时应急任务要求:因招标人上级要求、运营实际需要以及应对应急抢险工作时,招标人要求临时调整(含临时大量增加)用车需求的,投标人需无条件按照招标人要求组织用车服务工作。

五、标段划分及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

(一)本项目划分为2标段。

(二)招标内容、规模:

标段1:2019-2020年广州地铁新线网生产用车服务项目(第2次)

新线网业务明细(过往数据预测参考)

序号

车型

年预计使用次数

每次平均里程(公里)

每次平均时长(小时)

1

大巴车

4698

57.6

3

2

中巴车

2778

75

5.37

3

小货车

2116

54

3.7

4

中货车

400

87.2

9.5

5

面包车

23628

55

6.3

 

标段2:2019-2022年广州地铁万胜围及城轨项目用车服务项目(第2次)

万胜围及城际业务明细(过往数据预测参考)

序号

车型

年预计使用次数

每次平均里程(公里)

每次平均时长(小时)

1

大巴车

4956

58.3

3

2

中巴车

3650

58.3

4.2

3

小货车

4691

58.3

4

4

中货车

145

58.3

3

5

面包车

5515

58.3

6.7

6

5座车

4947

90.2

5.78

7

7座车

818

103

6.82

(三)控制价

1.本项目采用单价控制。

2.合同招标控制价包含但不限于国家规定的所有税费、车辆的季审、年审、轮胎、维修、燃料、供养、税金、购置乘客意外事故险、座位险、停车费、GPS等用于车辆服务和运行的装备费和设备费、高速公路等路桥通行费、单次用车服务中发生的用车时长费、司机工资、五险一金、节假日加班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税费、项目利润、项目管理费、项目配置管理人员费用、及其他不可预见费用等履行该项目的全部费用,并且包含本项目执行期间成本增长带来的价格涨幅。请投标人根据过往的运营经验,酌情考虑、综合报价。各车型的综合单价(含增值税)在合同期内是固定不变的。

3.招标控制价如下:

计价模式:起租价(每车次)+里程单价*公里+时长费*时间

1)标段1:控制价格明细表(含税):

序号

车型

起租价(每次/元)

里程单价(每公里/元)

时长费(每小时/元)

1

大巴车

137

6.5

76

2

中巴车

95

4.06

76

3

小货车

52

2.30

64

4

中货车

139

4.24

64

5

面包车

77

2.74

64

2)标段2:控制价格明细表(含税):

序号

车型

起租价(每次/元)

里程单价(每公里/元)

时长费(每小时/元)

1

大巴车

137

6.5

76

2

中巴车

95

4.06

76

3

小货车

52

2.30

64

4

中货车

139

4.24

64

5

面包车

77

2.74

64

6

5座车

14

3.24

40

7

7座车

20

5

50

六、资金来源:企业自筹资金、财政资金

七、发布招标公告时间:

从2019年 8 月 23 日至2019年 8 月30 日 23时59 分。公告发布之日起开始接受投标登记及发售招标文件,并从发售招标文件之日起开始计算备标时间。

八、登记、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地点以及招标文件发售金额:

登记及购买招标文件开始日期:  2019  年 8   月  23 日(节假日除外)

登记及购买招标文件截止日期: 2019   年  8 月  30  日(节假日除外)

登记及购买招标文件时间:上午:9:30-12:00 ,下午:02:00-4:00。

登记地点: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

招标文件发售金额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登记时须递交《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登陆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填写并加盖公章)以及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业库已办理企业信息登记(如投标人已注册企业类型为“政府采购”,则还需增加“其他类”)。

如登记参加投标的申请人数量过少不足以形成充分竞争时,招标人在确认正式投标人之前,可以发出补充公告,适当延长登记时间。

1.投标人应凭以下资料办理登记手续:

(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时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须提供原件进行核对);

(2)《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表》(一式2份)(请投标申请人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自行下载该表);

(3)投标申请人登记提交资料一览表(附件1,一式2份);

2. 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肆拾万元整,投标保证金方式请参照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保证金须在开标前完成缴纳。

标段1:投标保证金人民币40万元整,投标保证金方式请参照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保证金须在开标前完成缴纳。

标段2:投标保证金人民40万元整,投标保证金方式请参照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保证金须在开标前完成缴纳。

九、递交投标文件时间与开标时间:

1. 递交投标文件时间(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当天): 2019   年  9 月 12  日,08时30分至09时00分。

2. 开标时间: 2019   年  9 月 12  日09时00分。

3.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

十、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十一、投标人合格条件:

(一)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投标时提交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副本,提交复印件、并加盖公章。须持有交通管理部门核发的且在有效期内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需包含而不限于广东省内“市际包车客运”和广州市行政区域内区交通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广州市客车租赁经营备案证明》,两证均需提交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二)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汽车租赁或公路旅客运输或道路货物运输等内容。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投标(按投标人提供的《投标申请人声明》第三条相关内容进行评审)。

(四)投标人签署盖章有效的投标人申请声明(附件2)。

(五)在本公告发布时,投标人未在以往广州地铁工程项目中因违约被本业主书面拒绝投标名单内(期限内),(名单详见附件3)。

(六)投标人必须具有自2016年1月1日起至2019年5月30日期间签订的、且合同金额达到300万或以上的车辆运输或车辆租赁或客运服务类的一份合同业绩(中标通知书不算合同业绩),提供合同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七)本项目要求投标人法人企业连续经营期间3年及以上,以营业执照日期为准。

十二、未在招标公告第十一点单列的资审合格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十三、招标公告网上发布时,同时发布招标文件、招标控制价。发售招标文件之日起开始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编制投标文件的时间不得少于20天。

如招标人需发布补充公告的,以最后发布的补充公告的时间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并需在招标答疑中明确说明。

十四、中标候选人情况将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示,公开接受投标人监督。

十五、开标与评标

投标人可以选择参加标段1-2中1个或多个标段投标,但标段1-2只能中一个标段,不可以兼中。若某个投标人在本批次两个标段同时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时,则将确定中标价最大的标段为第一中标候选人。

若本批次所有标段累计登记不足4名(同一投标人只计一次)或通过资格审查和通过有效性审查(含商务标有效性审查和价格标有效性审查)的投标人不足4名,本项目招标失败。

若本批次单个标段满足资格审查的投标人不足 3 名或通过有效性审查的投标人不足3 名时,该标段招标失败,其他标段继续评审。

十六、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内容有异议的,向招标人书面提出。异议受理部门: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纪检监察部;异议受理电话:020-83106760;地址:广州市海珠区新港东路1238号万胜广场A塔。

十七、本公告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址:http://www.gzggzy.cn”和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网站“网址:http://www.gzmtr.com”、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cebpubservice.com”、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网址:http://www.gdzbtb.gov.cn”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

2019  月 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