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三湘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浏阳市工业新城建设开发有限公司的委托对浏阳高新区公共租赁房电力设备采购(含安装)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将采购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编号及预算金额
采购项目名称:浏阳高新区公共租赁房电力设备采购(含安装)
政府采购编号:GXCG-GK-20190211(004)
委托代理编号:SXZBLY2019-003
采购项目预算:6293552元
二、采购人的采购需求
包名 | 品目分类代码 | 品目名称 | 简要技术要求 | 数量 | 采购预算 (元) |
/ | B060399 | 其他电力系统安装设备 | 详见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1批 | 6293552 |
1、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根据采购项目特点选择)
(1)强制采购:列入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的最新一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且属于应当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 □
(2)优先采购:政府采购鼓励采购节能环保产品、政府采购支持两型产品 t
(3)价格评审优惠: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包括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 t
2、采购进口产品:本项目 拒绝(接受或拒绝)进口产品投标。
三、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基本资格条件:投标人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即:
(1)法人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者法人登记证书)以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2)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各提供下列材料之一:
①缴纳税收证明资料:《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者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 3 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 3 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收的证明原件。
②缴纳社会保险证明资料:《社会保险登记证》复印件,或者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 3 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缴费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 3 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保险费的证明原件。
(3)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提供被授权代表人在投标单位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 3 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自然人提交身份证复印件;
(4)提供2017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公司成立时间不足一年的)。
(5)投标人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投标人具有实行了“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社保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3、投标人特定资格条件:
(1)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有效期内)和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
(2)投标人须具备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类五级(含五级)以上资质(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内);
(3)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具有机电安装工程专业贰级以上(含贰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4)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4、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 。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符合投标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投标者,登录《长沙市政府采购网》(http://changs.ccgp-hunan.gov.cn)、《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fwpt.csggzy.cn)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2、各投标人自行在以上网站下载或查阅招标相关文件和资料等,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3、招标文件的纸质和电子版本,以在政府采购网站公告的为准。
五、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19年3月12日9时00分(北京时间),超过截止时间的投标将被拒绝(☆)。
开标时间:2019 年3月12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递交投标文件地点):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长沙市岳麓区岳华路279号(岳华路与府中路交汇处)】相应开标室。
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须准时到会,出示身份证原件并签名以示出席;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六、招标文件公告期限:
招标文件公告期限:2019年2月19日17时至2019年2月26日17时止(5个工作日)。
七、疑问及质疑:
投标人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如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或招标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获取招标文件之日或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八、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法
采购人名称:浏阳市工业新城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地 址:浏阳市永安镇滨海新干线2楼
联系人:宋女士
电 话:13873194377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湖南三湘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浏阳市集里街道办事处汉塘小区一栋六号2楼
联系人:黄先生 熊女士
邮编:410300
电话:13548600720 17373158028
九、投标保证金:
9.1递送投标文件前,投标人须交付投标保证金:壹拾贰万元整。
9.2缴纳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含),以银行到账回单为准。
9.3 缴纳方式:银行转账、银行电汇或银行汇票,从投标人基本账户缴入到如下投标保证金托管专户。
账户名: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
开户行:建行长沙潇湘支行
账号:投标人获取的本项目(标段)投标保证金账号(具体获取方式和要求见招标文件前附表)
9.4未按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十、招标代理服务费
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34700元,根据采购代理合同约定由中标人向代理机构支付,投标人投标报价中须包含此费用。
采购人委托代理机构代理事项内容:
(一)起草、编制采购文件;
(二)组织专家对采购文件进行论证;
(三)组织采购答疑会;
(四)制作、发布采购信息公告;
(五)组织开展供应商资格预审;
(六)依法组建评审委员会;
(七)邀请财政部门及有关部门现场监督;
(八)组织评审活动,记录、整理评审委员会的评审意见,协助评审委员会编写评审报告;
(九)制作、发布中标(成交)信息公告;
(十)发送供应商中标(成交)通知书;
(十一)答复供应商的询问和质疑,配合财政部门的投诉处理;
(十二)整理移交采购活动的采购文件档案;
(十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