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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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汾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法庭装饰工程(二次装修)建设概念性方案设计招标公告
文章来源:     发布时间:2019-01-31 10:45:14    点击数:0

1.招标条件
临汾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法庭装饰工程(二次装修)建设项目,已由临汾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临发改审批发【2019】5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山西省临汾市中级人民法院,建设资金为项目单位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方案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址:临汾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西大街东侧)。
  2.2建设内容:对建筑外墙14300㎡,地下车库5103㎡,立案、审判、执行、信访接待、审判配套、新闻发布室、外宾会见室、审判信息管理、诉讼档案等功能用房11696㎡进行二次装修设计。   
  2.3总投资额:4862万元
  2.4设计周期:50天
  2.5本次设计招标的范围:临汾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法庭装饰工程(二次装修)建设项目概念性方案设计以及中标后的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和后续服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备良好的企业信誉。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或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拟担任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须具有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证书或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注册证书。
   3.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本次招标对未中标的设计方案不给予补偿。

4.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 2 月 1 日至2019年 2 月 13 日(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3:00至17:00 (北京时间),在临汾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临汾市政务服务中心大楼三层,地址:锣鼓桥东侧滨河东路北延约500米)报名。投标人须现场报名,报名时须携带:
(1)企业法人委托书和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受托人须为拟派该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2)企业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法人亲自来报名须提供身份证原件);
(3)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企业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或者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4)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
(5)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
(6)拟担任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需提供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证书或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注册证书及身份证原件;
(7)项目负责人的社保关系证明原件;
(8)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原件、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原件、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原件;
(9)投标人承担过同类型(近五年设计过中级人民法院或高级人民法院审判法庭业务用房装饰工程且形成了建设成果,或者设计过其他具有大型综合业务用房并包括安全防范、设备监控、智能化等特殊要求的建筑物装饰工程且形成了建设成果)工程的设计业绩;
(10)信用信息查询记录(查询记录的网页打印件)。信用信息查询的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以上所有证件,需投标单位企业法人或派往该项目的项目负责人现场报名,并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三套。(并装订成册)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 2019年 2  月 14 日至2019年 2 月 18 日(法定公休日、节假日正常工作),每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3:00至17:00(北京时间),携带单位介绍信前往临汾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临汾市政务服务中心大楼三层,地址:锣鼓桥东侧滨河东路北延约500米)购买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陆佰元,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9 年 3 月 7 日 9 时 30 分
6.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临汾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临汾市政务服务中心大楼三层,地址:锣鼓桥东侧滨河东路北延约500米)。
6.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山西招投标网、临汾市城建信息网、临汾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西省•临汾市)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山西省临汾市中级人民法院
地    址:临汾市尧都区秦蜀路79号    
联 系 人:涂田元             
电    话:0357-2189135

招标代理机构:鸿利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银川市金凤区新昌西路紫荆花商务中心B座11层
分 公 司地址:临汾开发区中大街中段唐尧大酒店内3号别墅
联   系   人:段江昊
电        话:0357-5508887

2019 年 1 月 3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