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核工业宏华机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就湖南核工业宏华机械有限公司加工机床采购项目(招标编号:HNXM-ZB-201874)进行公开招标,邀请国内有能力的合格投标人提交密封投标文件。有关事项如下:
1. 项目概况:
1.1 项目名称:湖南核工业宏华机械有限公司加工机床采购项目(第三次)
1.2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1.3 设备交货期:从签订合同之日起计,共计60天。
1.4 交货地点:甲方指定地点。
1.5 投标人应对所有招标货物和服务进行报价,不允许只对部分招标货物和服务进行报价,详细内容及具体要求请参阅招标文件有关章节内容说明。
1.6 招标控制价:开标前15天内公布。
2. 投标人资格要求
2.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和履行合同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依法(登记)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具有履行合同所必要的财务、技术、采购及组织能力,未被处于责令停业、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有资格和能力完成本招标相关服务。具有政府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如营业执照不是三证合一的,还应具有政府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投标人与签订合同法人必须为同一企业,名称保证一致,否则视为弃标。
2.2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企业处于正常经营的状态,投标人未处于营业执照或资质证书被吊销、被责令停业整顿、投标资格被取消或暂停等1种或多种状态;未被政府相关部门列入禁止业务往来的服务提供者名单或列入违法、失信黑名单;投标人财产未处于被接管、被冻结等1种或多种状态,投标人未处于破产状态;投标人未被政府主管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2.3投标人应拥有设备制造厂家经营代理授权书,设备制造厂家直接参与投标的不需要经营代理授权书。
2.4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的企业(公司);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相互间存在直接控股关系或间接控股关系的两个及两个以上的企业(公司)。具备前述情况之一的,只能由其中一家企业(公司)报名申请投标。如出现母公司与子公司同时报名的情况,招标人将选择母公司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2.5投标人为事业单位法人,存在上述情形的,参照上述条款的规定处理。
2.6投标人必须具有设备现场安装、调试、维修能力,具有完成本次招标合同、为本次招标货物提供长期售后服务和长期提供备品备件的能力。
2.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本项目招投标程序将在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http://ecp.cnnc.com.cn)进行,为保证项目的顺利实施,投标人须在购买招标文件前在上述平台免费注册并报名本招标项目。如未注册、报名,投标人自行承担其后果。(技术支持电话:010-68413540/68419430)
注册相应准备资料如下: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银行基本户开户许可证扫描件、管理员授权委托书扫描件;
符合资格的投标单位在网上注册成功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
购买方式:现场购买。
发售时间:2019年1月17日起至2019年1月23日期间(工作日上午9:00 至12:00和下午15:00至17:00时,法定节假日除外);
发售地点:湖南鑫淼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衡阳市高新区解放大道6号众鑫大厦1303室);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800元(人民币);
标书款支付方式: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4、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4.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详见招标文件,地点为湖南鑫淼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衡阳市高新区解放大道6号众鑫大厦1303室)。
4.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收。
4.3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开标地点:湖南鑫淼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衡阳市高新区解放大道6号众鑫大厦1303室)。
5、 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必须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15000.00元人民币,投标保证金必须在开标前一天下午17:00时之前到达招标代理保证金专用账户,投标保证金的有关事项按投标人须知的相关规定执行。
6、 招标人将不承担投标人准备投标文件和递交投标文件以及参加本次投标活动所发生的任何成本或费用。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湖南核工业宏华机械有限公司
地址:湖南省衡阳市珠晖区东阳渡镇
联系人:谢先生
联系方式 :13467749300
招标代理公司:湖南鑫淼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衡阳市解放大道6号众鑫大厦二单元1303室
联系人:汪女士
联系方式:0734-81910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