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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阳县顺溪镇岭后村至顺溪村农村道路提升改造工程第SG01标段施工招标公告
文章来源:     发布时间:2018-12-06 15:46:44    点击数:0

项目编号:PYJS181205485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平阳县顺溪镇岭后村至顺溪村农村道路提升改造工程(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由平发改投资〔2018〕70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业主为平阳县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下称招标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本项目起点(K0+000)位于平阳县和文成县交界处顺溪镇第屋村,与通往苍南县水井湾道路相交,途经顺溪镇岭后村、顺垟村、底屋村、王宅、文前、腾龙狮峰村、中山村、富溪村、苏山村、佰僧堂、顺溪村。终点(K23+196)位于平阳县顺溪镇停车场处。本项目路线全长为23.196Km。本次实施为一期工程,桩号K11+000~K18+700段和K22+400~K23+170段,共8.47km。K11+000~K18+700段为四级公路,设计时速为20km/h,路基宽度为6.5m,路面宽度为6.0m;K22+400~K23+170段为三级公路,设计时速为30km/h,路基宽度为8.0m,路面宽度为6.5m;两段均为沥青砼路面。

2.2招标范围

第SG01标段: 桩号K11+000~K18+700段和K22+400~K23+170段,路线全长为8.47Km,主要工程内容为:所辖范围内路基、路面、涵洞、安全设施等的施工完成、缺陷责任期缺陷修复等(具体详见施工图)。施工图预算约3300万元,计划工期540日历天,工程质量目标: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备国内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备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报名时间

4.1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126日至2018年122809 30分,在平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www.pyztb.com)建设工程项目窗口下载,答疑与补充网址同上。

4.2 网上报名时间:2018年126日至2018年122809 30分。

4.3报名方式:网上报名(www.pyztb.com)。投标人必须于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完成投标人企业入库工作及网上报名,否则,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后果由投标人自负。企业入库办理须知详见本网站“关于办理平阳县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企业库入库及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通知”。

5.投标文件的提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1228日9时30分,地点为平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阳县鳌江镇火车站大道和环城路路口,和谐家园<原剑桥华府> 二层代理窗口)。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平阳县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平阳县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同欣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平阳县鳌江镇疏港大道(平阳县港航局三楼)  地址:杭州市古墩路701号紫金广场C座9楼

邮政编码:325400                        邮政编码:310030

联系人:叶先生                          联系人:陈海飞

电话:0577-6398828                      电话:0577-88305867

                       2018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