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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工程名称: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南沙集装箱码头分公司自动化空箱堆场及道路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
建设地点:广州市南沙区龙穴大道南333号南沙三期码头内(广州南沙经济技术开发区);
工程规模:本工程建设南沙三期工程纵七、八路与横三、四路之间的半自动化空箱堆场以及港区堆场内部分道路,其中道路包括横二路至横四路之间的纵四、五、六、七路和纵三路至纵八路之间的横三路。空箱堆场面积
工程投资:约10000万元;
计划工期:暂定240个日历天(含设计30天、施工工期
招标范围:完成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南沙集装箱码头分公司自动化空箱堆场及道路工程设计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图设计、编制安全等专项专篇、配合做好设计审查工作及后续设计服务工作)、施工(本工程项目中的回填土方由甲方提供,在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南沙集装箱码头内或周边区域挖取挖取(运距小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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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在资质、业绩、人员、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条件:
(1)申请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
(2)申请人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企业资质证书。
(3)申请人持有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联合体申请人的由施工单位提供)
(4)申请人资质应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①具有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
②具有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
③具有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
(5)申请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兼施工负责人)的人员为:港口与航道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并持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6)申请人(若为联合体申请人,指牵头人的单位)自2013年
(7)申请人近三年均有盈利,提供独立申请人经审计的财务报告(2015-2017年)。
(8)申请人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
(9)申请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
(10)申请人没有处于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
(11)申请人没有参加本项目的前期工作服务提供咨询服务、监理工作、代建工作、招标代理服务工作。
(1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次招标项目投标。
(13)申请人
(14)申请人递交的资料必须实事求是、真实准确,不能存在虚假材料(原件备查)。
3.2本次资格预审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联合体申请资格预审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成员均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均须持有工商管理部门颁发的有效营业执照。
(2)招标人只接受最多由
(3)联合体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须为牵头人正式员工(提供递交资格预审文件截止时间前不少于一年的社保证明文件)。
(4)联合体的资格条件按联合体任务分工进行评审(其中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
(5)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应当出具授权委托书,授权同一人作为代理人,办理招投标事宜,授权书由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共同签署并加盖公章。
(6)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或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本项目投标。联合体投标的,除联合体协议书和授权委托书外,其他需要盖章的资料由联合体牵头人加盖单位公章即可。
3.3 报名时间及地点:
【注:报名时,申请人必须递交“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一式三份,表格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下载,须有申请人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盖章)及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盖有公章的本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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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
5.1
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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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为 2018年12月
6.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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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及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沿江东路406号
邮编: 510100
联系人:蔡工
电话:020-83050985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港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志诚大道
邮 编:
联系人:黄工
电 话:
传 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