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璧山区农村联网公路(张家湾至雷神店)升级改造工程施工监理已由重庆市璧山区人民政府以区政府常务会纪要(2018-8)、区委常委会纪要(十四届璧山委[2018]14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重庆市璧山区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业主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重庆市璧山区交通委员会。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重庆市璧山区。
2.2 建设规模:璧山区农村联网公路(张家湾至雷神店)升级改造工程路线全长约26公里,路线总体呈东西布设,与国道G244相交共线。途经广普镇、三合镇、健龙镇,采用三级公路标准建设,设计时速30Km/h。工程建设主要内容包括路基、路面、桥涵及公路附属设施等。本项目建安总造价约2.3亿元,监理费约322万元。
2.3 监理服务期:本项目监理合同签署生效之日起,完成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验收阶段、竣工结算(含配合审计工作)至缺陷责任期满的全过程监理服务工作(即从《工程监理合同协议书》生效之日起至签发《工程缺陷责任终止证书》之日止)。
其中:施工工期约为540日历天,缺陷责任期2年。缺陷责任期自交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如有国家政策调整或不可预见因素导致工程延期,则监理服务期顺延。
2.4 监理范围:完成本项目施工图范围内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验收阶段、竣工结算(含配合审计工作)至缺陷责任期满的全过程监理服务工作,具体包括:对该项目施工准备期、施工期、交工验收期、缺陷责任期阶段、竣工验收期的监理服务质量、进度、费用控制管理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信息管理以及协调管理服务等监理服务工作。
2.5 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监理服务能力。
3.2 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的公路工程施工监理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3.3 业绩要求:2015年1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承揽过1个单项监理合同金额不低于400万元的三级及以上公路工程监理业绩。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工程无需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11月15日起,登陆璧山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直接下载本项目的招标文件、答疑、补遗、最高限价等相关资料,不管投标人下载与否,都视为投标人收到以上资料并全部知晓有关招标过程和事宜,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4.2 本招标公告开始发布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各投标人应随时在璧山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关注本招标项目相关修改或补充内容。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500元,由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售后不退。未缴纳招标文件费用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接收。
4.4 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6万元整,缴纳方式及到账时间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起止时间及地点:
递交时间:2018年12月11日10时00分开始受理,2018年12月11日10时30分停止受理。
递交地点:重庆市璧山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1开标室。(重庆市璧山区璧泉街道沿河西路南段78号)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质疑时间
2018年11月19日17时00分前在璧山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匿名提出。
7. 答疑时间
2018年11月21日17时00分前,如遇特殊情况答疑时间顺延。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重庆市招标投标综合网、璧山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重庆市璧山区交通委员会
地 址:重庆市璧山区璧城街道向阳街242号
联系人:王老师
电 话:023-41411770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中鼎远发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重庆市渝北区东湖南路333号中渝爱都会7栋2单元503
联系人:陆老师
电 话:023-67111091